《临终备览》第十二章:往生实例

《临终备览》第十二章:往生实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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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十二章 往生实例
  往生之徵验

  由死时相貌可判断升沈何趣。倘面呈黑色,乃地狱相;青色为畜生相;黄色为饿鬼相;常色为人相;鲜花色为天相。亡故后,由善恶业,其体温后冷之部位,亦各不同。舍报后,通身冷透,热气归顶者,往生圣道;热气至眼、额者,生天道;至心者,生人道;至腹者,生饿鬼道;至膝者,生畜生道;至脚底者,生地狱道。此说固有所据,亦不当坚执全信,平日但能信愿真切,临终正念分明,辅以旁人助念之力,即可证其往生。

  毕生修行,万般放下,无非为求生莲邦。自来往生西方净土者,多有瑞象,诸如:

  1、自知时至。

  2、面容安详,相貌庄严,犹胜生前。

  3、体无恶臭,满室生香。

  4、天乐鸣空。

  5、见佛来迎。

  历来往生者,瑞象不一,唯临终应秉持一原则,即安详最重要。或有荼毗后得舍利者,然以各人修持境界不同,所见舍利颜色亦互异。

  《净土圣贤录易解》详录自古迄今,修习净业得生莲邦之贤哲事迹,堪为净土行人之典范,读者可参阅之,以增净土行愿。

  典型在夙昔

  历来诸祖,深赞净土。身体力行,圆证菩提。幸得人身,当惕励精进,永脱轮回。玆举二例,令众等见贤思齐,当生了办。

  (1)印光大师

  为净宗十三祖。幼随兄读儒书,曾辟佛,病困数载,始悟前非。年方二十一即薙染,于晒经时得读《龙舒净土文》,知念佛往生之净土法门,乃了生脱死之要道,即专心念佛。因念世风日下,非提倡因果报应,不足以挽颓风而正人心。人根陋劣,非实行信愿念佛,决不能了生死而出轮回。故凡请益者,不拘贵贱贤愚,男女老幼,皆以敦伦尽分,闲邪存诚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及因果报应,生死轮回等实事实理,谆谆启迪,令深生憬悟。归依者不可以数计,依教奉行,得遂生西者,亦难枚举,且化及囹圄异类。常持大悲水米,救诸病危。俭以自奉,厚以待人。凡善信供养,悉代广种福田,捐助急赈,救济饥贫,印赠经书、佛像,中兴净宗,功难思议。二十九年十月集众选任住持,次月初四早一时半起坐云:「念佛见佛,决定生西。」言讫即大声念佛。二时十五分索水洗手毕,起立云:「蒙阿弥陀佛接引,吾去也!大家要念佛,要发愿,要生西方。」说毕,即面西端坐椅上,一心念佛。五时,在大众念佛声中,含笑安详西逝,如入禅定。翌日午后三时入龛,仍端身正坐,面色如生。百日荼毗,得五色舍利珠百余颗,大小舍利花及血舍利千余粒。齿全存,顶骨裂五瓣如莲花。

  (2)弘一大师

  幼颖异,娴大悲咒及往生咒。甫就学,过目成诵。潜心文艺,擅诗词书画、金石音乐,旁涉戏剧,悉臻神妙,名震一时。卅九岁出家、受具戒,从此尽摒所习,以戒为道本,发心扶律,遍搜中外律藏,校勘南山三大部,重兴律学。虽律绍南山,教宗贤首,而行在弥陀,从不谈玄说妙,惟示人以念佛持戒。暮年色力渐衰,知将迁化,尽力弘法,不辞劳瘁。六十后,息心念佛。后示微疾,拒医药及探问,惟专念佛,写「悲欣交集」一纸,并嘱以「如在助念时,见我流泪,并非留恋世间,挂念亲人,而是悲喜交集之情境所感也。」在大众念佛声中,安详而逝。荼毗获舍利一千八百粒,舍利块六百。

  除上述二位外,尚有广钦老和尚、李炳南老居土等当代高僧大德,皆盛赞净土法门并身体力行,念佛往生。平凡如我辈者,得见净土法门之殊胜利益,切莫踌躇,当以诸大德为楷模,精进用功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十一章:僧伽临终及善后

《临终备览》第十一章:僧伽临终及善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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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
  病危

  同参道友应悉心照料,如法供应饮食、汤药。病室应保持整洁,焚香以杜绝臭秽。垫褥宜柔软暖和、空气畅通,以减轻病僧痛苦。令其面西坐卧,设弥陀像或三圣像供瞻视。勿与之闲谈他事,应恳切劝其万缘放下,念佛求生西方。

  倘病僧住院,见其病情严重,即尽速出院返寺,准备助念。以免院方无法配合临终处理,致遗体遭搬动,益增亡者痛苦。

  病僧倘有后事交代,宜预先备妥遗嘱,交人保管,俾助念时可专心致志而无挂碍。

  助念

  勿悲哀喧哗、沐浴更衣、移动盘腿等。唯轻鸣引磬,助其念佛。速度快慢可先徵询病者意愿,利其随念。将舍报时,加鸣无常磬(即大磬),至断气乃止。倘亡僧为方丈和尚、长老上座、上座法师或他寺退居方丈来驻锡者,应鸣大钟。倘无大钟,则代之以大磬。何故?缘钟磬声可引生正念。

  一切施为应俟助念毕,方始进行。注意事项,前已述及。总之,临终至气绝后十六小时,甚为紧要,此际不务他事,唯念佛助其往生而已!

  入殓

  纵比丘病重,仍禁止女众入寮房,须俟殓毕,方可随喜助念,反之亦然。

  不宜厚殓,应衣以洁净旧服,新衣布施他人,以增亡者之福。一切以简约为原则,不尚奢华,棺柩不宜过好。殓后至少停放七日,轮班助念不绝,此时可用引磬、小木鱼,一律念四字佛号。

  停龛、停棺期间设灵堂,灵桌上铺黄布,供鲜花、灯烛、茶果(每日更换)。晨、午供饭菜,然应于午前供,晚间不供,以合过午不食之旨。即使晚间施食,亡僧灵前仍不供饭菜。

  殡葬

  出殡仪式切忌铺张。

  送葬起灵时,弟子为报师恩,当为师抬龛或抬棺上灵车。倘有多位弟子,可一人捧遗像,余为抬棺、龛。若仅弟子一名,则捧遗像随灵而行。阖寺僧众,送至葬所。

  出家僧众多以火葬为主,禅宗则有荼毗、全身入塔二种方式。

  若为火化,收取灵骨时,可细心检寻,倘有舍利,可取出供养,标明亡僧法号暨生卒日期,以志其修持。

  禅宗之葬法,倘亡僧为住持,则由法缘或邻山尊宿为主丧者,并行入龛、移龛、锁龛、挂真、对灵小参、起龛、奠茶、奠汤及秉炬等九项佛事。

  遗物

  就戒律而言,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属十方僧,其遗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。因其为十方僧,既取自于十方,亦应用之于十方。所遗之物,须做僧羯磨,再行处理。否则,纵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,即犯根本大戒。

  出家僧众所遗衣物,究应如何处置,《阿含经》及大乘经典,皆未述及。依笔者主张,海青可火化,袈裟留下,以资纪念,俟残破毁损,再行火化。倘尚堪使用,亦可留给其他法师。

  追荐

  因亡者于中阴时期,罪福未定,可烧香、燃灯续明于塔寺中,七七日内,为其修福,最为有效。逢七应营斋追荐,或诵经礼忏,此谓「斋七」。此后,逢年节、周年亦当追荐,以尽弟子或晚辈之义,不可谓其已得解脱,即毋须追荐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十章:葬礼

《临终备览》第十章:葬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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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十章 葬礼
  鸟葬

  葬礼依各地习俗、信仰各有不同,约而言之有四,即:土葬、火葬、水葬与鸟葬。此四法由来已久,据《南史》所载:「死者有四葬,水葬则投之江流;火葬则焚为灰烬;土葬则瘗埋之;鸟葬则弃之中野。」

  鸟葬行之于西藏,作法为弃尸于野,任鸟啄食。遗体送至荒郊后,吹奏一螺旋形法器,秃鹰旋来啄尸。头骨部分较坚硬,恐秃鹰啄食不动,乃以刀刃或石块敲击之,以利鹰食。藏人重往生,冀求灵魂升天,咸认色身填于鸟腹,魂魄亦随秃鹰翱翔而升天。亦有落后地区,设「弃尸林」,弃尸于林内,任飞禽、野兽食其腐尸。东瀛京都鸟边山,迄至中世,犹盛行风葬。作法为放任遗体风化,其间自必有禽鸟前来啄食。故「弃尸林」、「风葬」与「鸟葬」名虽异而体实同。拜火教沿袭风葬至今,印度孟买某处,为当今世上唯一纯拜火教徒社区,彼于该市内哥拉巴山,设一名为「沉默之塔」之风葬处。每遇葬仪,该处上空必有秃鹰、乌鸦来集。

  《穷神秘苑》:「顿逊国…其俗,人死后鸟葬。将死,亲宾歌舞送于郭(郭,外城)外。有鸟如鹅而色红,飞来万万(万万,数量极多之意。),家人避之。鸟啄肉尽乃去,即烧骨而沈海中也。」顿逊为南海古国名。足见鸟葬非行于一时一地,然以「慎终追远」为务之中国,恐难以接受。

  水葬

  水葬者,顾名思义即葬之于水。作法有二,一为将整具遗体捆以绷带,行宗教仪式,始投之于海。行水葬者,多遵亡者遗愿——愿与大海常存,或为海军亡故于军舰上,或遗体远在外地,不便运回,乃采行之。倘亡者为海军,则将遗体捆扎毕,行军礼始投之于海。证件、遗物交还遗眷。

  另一水葬方式为,火化后,将遗骨磨成灰,撒于大海。亦有将骨灰混合面粉,制为丸状,喂食飞禽、水族者。然骨作面丸,须将骨研成细粉,以罗斗筛之,与面粉无异方可,以免小鱼食之鲠刺于腹。

  土葬

  土葬者,将遗体纳入棺椁而埋之,为中国传统安葬方式。然土葬须具备诸条件,若经济宽裕,略有田产,可葬于自家土地,不与旁人混杂,倘家无恒产,唯栖身公墓、乱葬岗。然每年皆有人亡故,是以年有新冢,如是层层相叠,俟三年五载,恐连墓碑亦难寻获。纵令墓冢犹在,亦难免荒烟蔓草,寻觅耗时。

  土葬须虑及风水、地理。修行工深者,心无所着,所见所处皆为好地理、好风水。然于凡夫,则不可言无。就物理学观点而论,历经风之侵蚀、水之阻隔,所生之影响或改变,谓之风水。如棺旁水路,阻挡孔洞,令棺内缺氧,无法产生细菌或电解物质以分解尸体,致尸身不烂,遂成「荫尸」。以科学知识,即可解释风水成因。

  一地主之子皆为博士,地理师建议彼等,将双亲葬于某处。彼等斥为迷信,另行觅地安葬。讵料,葬后三载,兄弟中三人相继辞世。地理之说,焉可言无?实则,地理为一客观环境,不识修行者,未能主宰自心,受环境影响自不待言。笔者俗家家人尝求卜,谓祖坟伤及四房。笔者行四,今既出家为僧,何来四房?故倘能致力修行,地理之说,影响不大。

  土葬后,俟遗体腐化殆尽,尚须捡骨。据云,男众喜见美色,故双目先烂;女众多造口业,烂自嘴始,待尸身全烂,须四个月至半年。

  中国人谓「入土为安」,然土葬讲究甚伙,兼且费钱耗地,入土是否平安,尚待商榷。

  火葬

  印度葬法之一,又作荼毗,意指焚烧遗体,埋其遗骨。佛世前,印度即视此法为正葬。后阿难入定,见群鬼夺尸,知有守尸鬼,是以出家净众亡故采火化,以去其我执。佛涅槃后荼毗,佛教徒遂广泛采行。迨佛法东来,僧皆火化,唐宋佛法兴盛,高人达士亦多火化。唯儒家以此为背孝非礼之举,故宋高宗明令禁行民间。

  火葬于我国未能普遍行之,除儒教影响,另有下述二项因由:一者,以烈焰焚尸,必生剧痛;二者,人既亡故,复以火焚,岂非又死一次。殊不知神识既已离体,色身仅为躯壳,不复感受疼痛。且火葬符合卫生原则,不若土葬者,遗体遭虫蚁咬啮,其窘况非如火化,可一举解决。历代高僧,多行火化,以人之烦恼,系由我执身见为根本,乃至淫欲等大患,皆由此起。欲了生脱死,求神识得所,不拘僧俗,均当火化。焚之,则知此非我而不复耽着。

  日本、西藏,亦行火化。西藏复有火化修法。视遗体为亡者之罪业,藉烈火净化其染污,转化为智慧之光。印度、尼泊尔等国,亡者不入棺,裹以薄布,以肩舆(小轿)送至火葬场。

  火葬既毋须讲求地理、风水,又省时节约,兼有益于亡者神识之超升。家属可将火化遗骨安置寺院,由出家众诵经超度,兼以早、晚课之薰习,尚能聊种善根,复以讲经、打七及诸法会功德回向之,令消宿业,培植冥福,终至成佛。

  火化后,倘遗骨呈黑色,有二种可能:一为亡者久病,长期施打药物所致;二为恶业过重,助念无效。若为后者,当多做功德、行善布施,回向亡者。

  目下灾祸频仍,客死异乡、溺毙、失踪、空难等,时有所闻。倘因意外,未寻获尸体,应于寺院设牌位超度之。

  基本原则

  生死事大,每值丧事,亲友辄来献策。囿于宗教、风俗互异,所提建议南辕北辙,令丧家无所适从。世风日下,无奇不有,甚或于送葬时,聘清凉歌舞团,大跳艳舞。邪风至此,令人匪夷所思。家属最应把握者,为临终及断气后十六小时内之助念及注意事项,余者虽不免随顺世俗,但宜从简。避免铺张浪费、虚排场面,可将丧葬费用,转作弘法利生、救济贫困之事,以培亡者冥福。

  丧葬事宜,应合情合理,可恭请出家净众指导,或委托代办佛教仪式之葬仪社筹办。一切仪节但求庄严肃穆、简单隆重,于死亡应有正确认识,庶几不致迷信妄为。治丧毕,经书、佛像等当妥善处理,若不用,可与人结缘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《临终备览》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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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九章 入殓、殡仪式
入殓

  古代殓分大小,今者多已变通,无严格区分,或皆一并完成,统指为亡者沐浴、化妆、更衣及入棺之仪式称之。入殓时,家属宜念佛,并将此功德回向亡者。

  亡者应着何种服饰并无明文规定,民间以穿皮鞋、高跟鞋,恐亡者神识返舍时,会发出声响,故主张着布鞋,此说并无根据,不足采信。目今殓礼,家属辄为亡者备数套古代服饰,穿戴之后,彷若置身古代,头戴瓜皮小帽,直与强尸无异。此种妆扮,令人百思莫解。既为现代人,生前惯常穿着亦为现代服饰,何以往生反着古装?

  佛教徒入殓,可着平常服饰或居士服,外罩海青即可。殓衣宜用旧者,不宜用新。新衣布施他人,可令亡者得福,应尚简朴,不务奢华。

  佛在世时,并无缦衣,此物系佛法传入中国方创制,非属福田衣,故无固定处理方式,或转赠他人,或遗后代至亲留作纪念,倘破旧不堪,可怀恭敬心火化。

  皈依证及戒牒虽有佛像或师父法相,以其非发恶心焚毁,可采火化方式处理。

  出殡

  殡指大殓后,下葬前之停厝。出殡则为结束停厝,前往下葬。

  殓、殡祭品宜用鲜花、水果、素肴,万不可杀生,缘此祭祀所杀生灵之罪,皆须由亡者承担。倘其人生前已无善根,家属复杀生祭拜之,令其挑此杀业,于亡者实可谓雪上加霜,即亲友来吊,亦应款以素筵,切莫囿于世俗之礼,以为非盛筵必慢宾。即令亲友中或有无法接受茹素观念者,为利益亡者,开吊时仍须用素。

  出殡行列宜简单隆重,不必请五子哭墓、孝女白琴等壮声势,更不宜请淫歌艳舞团而贻笑大方。应撙节费用,以亡者名义供养三宝、印经、济贫…等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八章:设置灵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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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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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八章 设置灵堂
设灵

  灵堂布置宜庄严肃穆,简单隆重。供奉西方三圣,前面悬挂亡者相片,陈设香炉、水果、鲜花等。亡者灵前以莲花灯,代替民间之金童玉女。祭品宜素戒荤。佛像后面垂挂黄布,再置放棺木,亡者遗体为脚朝外方向,应备念佛机,二六时中不停播放佛号。

  助念时不宜旁务他事,应俟助念完,始设置往生莲位及灵堂或灵桌,朝夕「捧饭」,此表示,亲虽亡故,子仍按时晨昏定省。

  安灵

  出殡前,莲位及香炉由灵桌移至出殡奠礼会场,奠礼结束,随棺柩至墓地,安葬后,由孝眷捧回丧宅,复安置灵桌,谓之「安灵」,此时,除祭拜外,或念佛或作佛事,以此功德回向亡者。

  除灵

  七七四十九日或百日,撤除灵桌,并将莲位及香炉安置于祖先牌位旁,谓之「除灵」。

  合炉

  将莲位火化,亡者名字写进祖先牌位,与祖先同飨祭祀,取炉灰一小撮入祖先香炉,谓之「合炉」。

  祖先牌位应与家中供奉佛像隔开,然一般住家受限于空间及传统作法,无法如寺院另设往生堂,但尽可能另设一低于佛桌之灵案供祀之,倘实无空间安置二桌,始因陋就简,将祖先牌位安于佛像右侧下方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《临终备览》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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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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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如何利益亡者
荐亡有何作用

  俗云:「人死不能复生。」系就一期果报之色身而言。其神识并未死亡,而随业力、念力及习气,转换为另一生命形态,此即吾人所谓「轮回」。气绝至投胎前,为善恶未判之中阴阶段,亡灵觉受力尤胜生前,倘家属于此七七期内,为其广修众善,造诸功德,令亡魂得闻佛法,心生忏悔,自能减轻罪业,免沦恶趣。或有人以为:「人死为鬼,此事实既无法改变,何须超荐?」殊不知,人死未必为鬼,乃随其业力招感,而投生于六道,如是流转不息。是以但能归命三宝,修善断恶,受行法戒,志心净土,自可顿超三界,了生脱死。倘能至诚念佛,回向亡者,可令未往生者得往生,已往生者莲品增上。

  亲眷亡故后,家属宜节哀顺变,依循佛法,令亡灵得度。莫依俗见,行无谓仪式或耗费,既无实益,又增其贪执。可于举办报恩精进佛七、梁皇宝忏、三坛大戒、水陆法会等道场,立牌位拔度,或恳请高僧大德于早、晚课时,回向亡者罪障消灭、往生佛国。

  倘火化后,遗骨变黑,若非久病服药所致,即表示亡者恶业深重,助念无效,应立即为其超度,除前述方式外,尚须为亡者求忏、印经、放生…,做诸功德,祈能转变业力,救拔亡灵。

  超荐之目的,在为亡者祈求冥福,冀其业障消除,度脱生死轮回。一般家属于佛门超荐仪式知之未详,故多礼请出家净众为亡者念佛、诵经或拜忏,使其体悟佛法真谛,放下诸般执着,往生西方。即令未能生西,亦可免堕恶道。倘已堕恶道,亦可增添福报。如本应投生为牛,以超荐功德,或可投生为人。倘已出世为牛,以此功德,亦可改善境遇,饮食丰足,免遭劳役或屠宰。

  下列各节为荐亡之方式及家属应具备之观念,宜恪遵无悖,方可令亡者获真实利益。

  作七

  作七之俗源自佛经,据《中阴经》:「中阴众生寿命七日。」而《瑜伽师地论》亦云:「又此中有,若未得生缘,极七日住;有得生缘,即不决定;若极七日未得生缘,死而复生,极七日住。如是辗转未得生缘,乃至七七日住,自此已后,决得生缘。」《梵网经》:「父母、兄弟、和尚、阿阇黎亡灭之日,及三七日,四五七日,乃至七七日,亦应讲说大乘经律。」《释氏要览》云:「人亡每至七日必营斋追荐,谓之累七,又云斋七。」作七通常皆礼请法师莅丧宅或家属至寺院作佛事,其余六日,家眷可自行为亡者念佛或诵经。因中阴身虽名七日历一死生,实则,每一动点皆有可能投胎,故应每日为其念佛回向。如周五往生,下周四为头七,下下周四为二七,再下周四为三七,以此类推。但做七宜提前一日,即每周三做,原因即如前述,恐其于每一动点皆可能投胎,故提前做。今者偷日陋习盛行,即将七七四十九日易为二十四日,头七、尾七仍为七日,二七至六七则每二日为一七,此法不足取,孝眷切不可投机取巧。民间尚有「作旬」习俗,每十日作一次,共作四次,今已名存实亡。

  印光大师尝云:「诸恶业中,唯杀最重。普天之下,殆无不造杀业之人。即毕生不曾杀生,而日日食肉,即日日杀生。以非杀决无有肉故,以屠者、猎者、渔者,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,而代为之杀。然则食肉吃素一关,实为吾人升沈,天下治乱之本,非细故也。其有自爱其身,兼爱普天人民,欲令长寿安乐,不罹意外灾祸者,当以戒杀吃素,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。」

  在七七期间,切莫杀生。遗属应以茹素为宜,若无法习惯,亦应勉力为之,至少茹素七日。凡祭祀、供灵或待客,均以素斋代荤菜,此举较放生功德更大。弘一大师即曾言:「在家人敬神,每用猪鸡等物。岂知神皆好善而恶杀,今杀猪鸡等物而供神,神不受享,又安能降福而消灾耶?惟愿自今以后,痛革此种习惯,凡敬神时,亦一例改用素食,则至善矣。」丧中不用酒肉,此非独佛教主张,儒家古礼亦严禁之,若皇太子居丧饮酒,必载之史书,视为失德。以亲亡故而杀生,令其担此业力,陷亲于不仁,何异弑亲?今人每以食肉饮酒、作乐唱戏为体面,诚乃背道而驰之作为。

  《圆觉经》:「一切众生从无始来,由有种种恩爱贪欲,故有轮回。」

  虚云老和尚亦言:「三界轮回淫为本,六道往返爱为基,可见有淫就有生死,断淫就断生死了。」所谓「淫心不除,尘不可出」,若耽溺淫欲,则与佛道相违,难以感应道交。是以,丧中家属应断淫,持守五戒。然亦或有茹素四十九日尚可忍受,断淫四十九日则形同受酷刑者,此皆因众生习气太重,无法克制。若果真无法断淫,至少亦须忍耐七日。

  藏人尤重四七及七七,缘中阴身多于四七前投胎,而七七则为中阴身最后之期限,故应扩大举行。

  诵经

  诵经源自佛陀时代,其时无纸张、印刷术,听经闻法采口耳相传方式。佛弟子代佛说法,即为背诵熟记之经文。欲熟记某经,亦须靠背诵,故诵经即成学佛及宣扬佛法之先决条件。于佛前诵经,其目的有二:一者,犹如亲聆佛教,以鉴察自身思想行为。二者,代佛说法。六道众生皆有佛性,诚敬专一诵持佛经,可感得各道众生听闻信受,为亡者诵经,以其灵性较高,或可得度。

  据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所载,地藏王菩萨生生世世救度其母,故此经又名《孝经》。家属可于头七、二七、三七诵《地藏经》回向亡者。

  他如:《心经》、《弥陀经》、《金刚经》等,皆可用于荐亡。

  拜忏

  《地藏经》云:「我观是阎浮众生,举心动念,无非是罪。」是故,我辈凡夫当时时反省求忏,惕励修行。

  诵经拜佛,为己或代人忏悔,称为拜忏,又名礼忏,始于南朝梁武帝,结集之《梁皇宝忏》。求忏非为规避业报,乃坦诚认罪,誓不再犯。拜忏即在洗涤心垢罪业,获清净解脱。

  目前通行忏法仪轨,系由历来祖师依佛经所成,修忏法获感应者,亦不乏其人。盛行至今者,如:

  1、梁皇宝忏:系梁武帝为皇后郗氏所集,以其后生前嫉妒瞋恚,死后堕而为蟒,苦不堪言,帝遂延揽高僧,搜索佛经,录其名号,共成十卷,为其忏礼。郗氏蒙此功德得度,生忉利天。自古迄今,虔礼此忏,所为所祈者,皆有阴骘感应,为我国流传最久之忏法。

  2、水忏:又称慈悲三昧水忏,唐悟达国师以三昧水洗人面疮,濯除累世冤业,遂依宗密所撰《圆觉经道场修证仪》,辑成此忏法,至诚虔修,可解宿世冤业。

  3、大悲忏:又名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,系据大悲咒所作之忏法。

  4、药师忏:又称药师三昧行法,系依《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》所作,祈消灾延寿,多礼此忏。

  5、净土忏:又名往生净土忏愿仪,系采《大无量寿经》及称扬净土诸经所成。

  6、地藏忏:又名慈悲地藏忏法,所成年代较晚,凡报亲恩或祈父母冥福,多拜此忏。

  此外,如:金刚忏、八十八佛洪名宝忏、千佛洪名宝忏等,今皆盛行。眷属延僧礼忏,家人亦当斋戒精诚,始能有感,倘能亲自礼忏,功德更形殊胜。

  世俗以诵经拜忏可转为冥钱,供鬼魂于阴间受用,此见不合佛法。诵经拜忏乃在消除亡灵业障,超荐其往生极乐,非愚民迷信之作为。

  打佛七

  《弥陀经》:「若有善男子善女人,闻说阿弥陀佛,执持名号,若一日、若二日,若三日、若四日、若五日、若六日、若七日,一心不乱,其人临命终时,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。是人终时心不颠倒,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。…皆为一切诸佛之所护念,皆得不退转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」自东晋慧远大师提倡打佛七以来,经灵岩山印光大师发扬光大,一时蔚为风气,盛行迄今。

  佛七系以一句「阿弥陀佛」念佛七日,或多个七日。为何以「七日」为期?盖「七」为一圆满数字。除《华严经》以「十」为圆满数,其他经典多以「七」为圆满数,盖取七七无尽之意。以七日为一循环念佛,谓「打佛七」。佛七期间,每日除早、晚课外,加诵《弥陀经》、赞佛偈,终日绕佛、念佛、静坐。通常皆设有超荐拔度及消灾牌位,家属可勉力参与,将功德回向亡者。

  《观经》云:「念一句阿弥陀佛,能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。」是以亲人亡故,家属当以念佛代替灵前哭泣。超度亡者,应以念佛为主,此乃最切实、最易行且功德最殊胜之方式。惟参加念佛者,应忌食酒肉五辛,果能至诚念佛,必可冥阳两利。

  水陆法会

  施斋食供养水陆有情,以救拔诸鬼之法会,凡在水、陆、空死者皆可超度。梁武帝萧衍夜梦神僧教设水陆斋,普济六道四生群灵,帝乃披览经论,自行撰集。后仪文散佚,斋会亦告中绝,至唐再兴修设之。今之水陆法会,内、外坛逾八十个,感应殊胜。

  放焰口

  焰口为饿鬼名,其体枯瘦,咽细如针,口吐火焰。以生前悭吝,遂感此报。曾于阿难定中现身,阿难求告于佛,佛乃为说《焰口经》及施食法,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来。该法会系以饿鬼道众生为主要施食对象;亦为迫荐死者佛事之一。做此法事,可使饿鬼仗佛力得以饱餐,再为彼等宣扬佛法,令其信受而脱此苦厄。即令亡者未堕鬼道,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饿鬼道众生,仍有功德。

  延请出家净众主持佛事,勿请巫道师公

  出家法师辞亲割爱,荷担如来家业,茹素持戒,精进修行,悲心度众。不若一般外道师公之流,或有家累,或赌博酗酒,本身即不清净,二者相较,功过立判。

  应至正信道场,本乎至诚,礼请法师,始能获真实功德利益。

  一切度亡以虔敬为要

  倘经济拮据,无法做前述佛事,可备四字佛号录音带一卷,子孙齐聚念佛,亦可超度亡者。须知,超度力量之大小,关乎内心虔诚与否。做同一佛事,效果迥异,原因在此。

  家属应任佛事重责

  有家属误认超度、诵经乃法师之任务,既已花钱即可了事,更有甚者,于灵堂前五喝六,赌博玩牌。当知「各人生死各人了」,由人代作佛事,远不及自身亲作。倘亡者生前未及学佛,由与其有血缘关系之亲属代作,较能引发至诚,若无亲眷遗族,则依与亡者关系亲疏次第代作。

  家属延请僧众主持佛事,所超荐者为亡故亲人,焉可置身事外?若欲得真实受用,家属应摒除荤腥淫欲,虔诚参与,且应专心致志,莫仅视为具文,照本宣科,敷衍了事。

  破除迷信

  民间咸以服丧为不净,急忙遮盖佛像,唯恐亡者晦气触犯佛祖,家属亦避免造访他人。此乃错误观念,亡灵本需佛祖接引,何须遮盖!

  大陆另有一俗,男子亡故须做一名为「过渡桥」或「破地狱」之佛事,女人亡故则做「破血湖」佛事,此于佛法无据,因为人死未必堕地狱,故毋须将亡灵引至「奈河」或「血湖」。

  古代阴阳家有「回煞」之说,即按人断气之年月干支,推算魂气返舍时间,并谓返舍之日,有凶煞出现。此乃世俗迷信,不足采信。

  民间盛行之牵亡未必可信。家属当尽其所能为亡者做功德、布施,不须牵亡,又徒增情执,甚或为江湖术士诈骗。

  随侍在侧,亲视含殓

  自亡者断气至安葬之前,家属应保护遗体,免受虐待。于殡仪馆诸般作为,应负监督之责。亡者沐浴、更衣、化妆乃至大殓,应随侍在侧,亲视含殓。不可为图省事,将亡者送至殡仪馆即不闻不问。何以故?据闻,某些殡仪馆以极不人道之方式处置遗体。或开膛剖肚,剜取内脏,以木屑稻草填塞;或视同鸡鸭,将遗体吊起,以便冲洗;更有骇人听闻之「奸尸」事件发生。诸如此类作法,置「死亡尊严」于何地?孝子贤孙情何以堪?是以,当与殡仪馆执事者协商处理方式,并随时监视其处理过程,方可免不幸事件发生。

  撙节丧葬用度,移作诸功德

  亡灵之升沈苦乐,系诸家属,切勿铺张浪费,为冥器、排场而虚掷金钱,如请五子哭墓、孝女白琴、购置上好棺木、辟建大墓园,乃至歌舞团等,于亡者毫无实益,又增其贪执之事。应节省种种妄费,布施济贫、印造经像、斋僧、买物放生,或以亡者名义作诸功德。据《往生十方净土经》云:「若以亡者严身之具、堂宇舍宅、园林浴池,以施三宝,此福最多。功德力强,可得拔彼地狱之殃。」故可将亡者所遗财物布施三宝,以资冥福。若逢节令佛诞、忌辰冥寿、周年纪念…等,皆可以庆贺之资,作诸功德,代替一切无益之礼数。

  结论

  《地藏经》云:「若有男子女人,在生不修善因,多造众罪,命终之后,眷属大小,为造福利,一切圣事,七分之中而乃获一,六分功德,生者自利。」故吾人应于生前积极行善布施,将钱财化作功德,莫待百年后由子孙代作。若所做不如法,吾人已做不了主,岂非哀哉!

  为人子女当婉转劝请双亲茹素念佛,所谓「吃素则不造杀业,兼灭宿殃;念佛则潜通佛智,暗合道妙。」善报亲恩者,非唯现世色身之给养,亦当令其灵性顿超三界为务。亲亡故后,当念佛荐亲。此举非独超拔亡亲,兼可令历代祖妣同沾法利。所有荐亲功德,当回向法界一切众生,以广自他存亡之心量,冥合菩提誓愿,兼可培福。

  某书载及回阳者经历,一美国妇女,心地善良,断气后,神识脱离肉体,至一如茵绿地。草原羊群竟作人语,与其交谈。眼前一片净土,气候怡人。妇人行至水池边,池中游鱼频频致意,以示问候,此美妙情景令其流连忘返,不欲回至人心险恶之现实世界。讵料,于空中惊见医师为自己施行急救,旋即清醒,懊悔不已。是以丧家辄为亡者辞世而悲恸,焉知亡者去处更胜人间。究应存者悼念亡者抑或亡者为存者哀泣,令人大惑不解。

  由前述实例可知,人心善良,临终可感得净土。正、依二报随心而转,念佛必然符合因果。阿弥陀佛意即「无量寿、无量光」,吾人日日口诵心维,一心求生西方,临终自可感得无量寿、无量光之世界。精进念佛,八识田中种满清净种子,临终随念而至清净世界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《临终备览》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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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六章 断气后处理原则
勿急于搬动遗体或盖棺、安葬

亡者甫断气,心跳、呼吸固已停止,其神经系统及脑部尚在运作,未全死透,仍处有知觉之弥留状态,即令身躯僵冷,耳识犹在,听闻家属悲泣,自必哀恋难舍,而其身如生龟脱壳,苦不堪言。必待通身冷却,神识离体,方谓之寿终。断气后十六小时,不可移动遗体之说,非出自《藏经》,乃系依据古来祖师大德经验所集,归纳出较能利益亡者之方式。试想:值此命终之际,家属应急于见亡者最后一面、更衣、悲啼,抑或开肠破肚,取出五脏六腑捐赠,令临终者忍受千刀万剐而口不能言之苦,或使之安详躺卧,为其助念。三者优劣立判,自不待言。

临终固然正念昭彰,然为眷属搬动、哭泣而破坏者,犹如勇士上山,自力虽足,却不堪诸眷属之负荷,终至望崖兴叹。于此气绝而神识未去之时,应力求病室气氛祥和、宁静,众口一心,念佛而已,切莫以死尸看待,致亡者枉受痛苦,心生瞋恨,因此而堕恶趣。今者,家属每于气绝即送太平间、殡仪馆、盖棺、安葬,或抚尸哀号、搬动遗体,强令正寝、沐浴更衣…,此诚乃落井下石之举。

前哲言:「三七犹有余识。」儒教亦有断气后三日,始行大殓之礼。古来回阳者,不胜枚举。吾人虽不望其复生,但唯恐造成不幸,应避免上述不当举动。

遗体视气温不同,处理时效亦互异。严寒之冬季,遗体于七日内尚未变色,未满七日,举行火葬,恐其回阳,须满七日始可盖棺、安葬。炎热之夏季,经一对时即诸孔流血,七日之后必已腐烂不堪,故虽未满七日,烧亦无妨,唯至少应候三日方可盖棺、安葬。苟有重症亡者,死前即已发出恶臭,于此情非得已状况之下,应待断气一日后,尸身冰冷,再行盖棺。

断气后,切忌冷冻遗体或施打防腐剂,若天热,恐尸体发臭,可以冷气、冰块令室温降低,或使用冷藏棺。

至于大修行者、高僧大德,多于四十九日后方火化。以其平素修持得力,遗体不致如一般凡夫迅即腐臭。于此七七之内,由徒弟念佛做功德,增其品位,而无率尔盖棺等情事。又为恭敬故,勿抬棺柩自大殿或塔下过。

勿拜脚尾饭

某次,笔者应邀为一老菩萨助念。良久,老菩萨仍未断气,摇手表示:「太热!」,又经数小时,笔者问:「是否已见佛?」彼点头示意。又问:「佛在何处?」答:「外面。」将往生之际,右手频指脚底。家属问:「是否脚痒?」老菩萨摇头否认。其时已呈昏迷状态,口不能言,唯指脚底,竟忽尔清醒。笔者问:「菩萨,何以未往生?莫非未见佛?」答:「佛身硕伟,于门外放光,惜以子孙拜脚尾饭,阻挡出路,致无法迈步向前。」

拜脚尾饭之典故,源自明季。一犯人之妻携饭一碗、鸡蛋一枚及筷子一双前去探望。至刑场,其夫已遭处决。因未备香炉,遂以饭碗为炉,以筷子为香,于脚尾祭拜,告慰亡夫。后世遂有拜脚尾饭之俗。细思之,亡者未必为犯人,何以必定沿袭此俗?由上述实例,即可得知脚尾饭非但无益于往生,且可能反成障碍。

勿焚化冥纸、往生钱

世谓:「中国穷困,由斯三火所致。一曰灶火,二曰菸火,三曰烧纸火。」灶火者,以中国人重美食,每逢节庆即宴客聚餐,所耗不赀。菸火者,指鸦片遗毒。烧纸火者,即焚烧锡箔冥纸。

子孙为免亲人亡故后遭受困厄,焚冥币供其花用,此固一片孝忱,然并不如法,全系以自我主观之幻相,妄以人道形式加诸鬼道。须知,凡以货币金钱流通之处,必生痛苦,必充斥现实、斗争、杀害、仇视。因金钱令人起诸分别,贫富贵贱于焉而生。既为亲焚化冥币,即是认定亡者无法往生善道。或谓:「有修者往生善道,自是衣食无虞,无修者未知其趋向何道,倘堕恶趣,不焚冥币当若何?」此种说法非仅平添亡者执着,更容易促使其堕入鬼道。试问:临终执着钱财,岂能往生极乐莲邦?

以因果论而言,人死未必为鬼。造如是因,得如是果。亡者既未造饿鬼因,焉能感得饿鬼果?即使知其生前所为,恐投生鬼道,亦当依佛法超度之,以念佛、诵经回向其早生善道,何可施以鬼用之物,令其永沦恶趣?太虚大师即言:「故此种风俗,实与佛法不合,信佛法者,宜速废除!」

往生钱上面印有咒语,焚毁经像、咒语,其罪业非同小可。印光大师谓:「世每以往生咒写作圆形,刻而印之,名曰往生钱,多有焚之以济孤魂者。光绪十六年,光在北京龙泉寺,于清晨至三门外,见其夜间放焰口,所烧之纸及锡箔灰中,有二寸厚一叠往生钱,只烧了半边,傥非我见,则佣人打扫,恐一同扫于垃圾中矣!是知烧此神咒之过,无处不有也。有僧放蒙山,用黄表纸及钱纸,内夹一往生钱,摺作一头大一头小形,待出生(又称出食)时燃之。至近手,则丢于地,其中每每有字未烧完者,即烧完,而其灰则完全落于地下,岂能无过。此系不慧亲眼见者。故知一法才立,百弊丛生,乃真语实语也。凡事均以虑及久后无弊为妥善,焚经纵有功德,恐无细心之人料理,则功德事反成罪过事,况未必真有功德乎!」

一、两千年来,大、小乘之争,犹未消弭。小乘诽谤大乘,大乘鄙视小乘,迄今未歇。中国人善开方便,亦颇能圆融,然往往因方便太过,遂失佛法原貌。以烧往生钱而言,即大乘广开方便、滥用开缘之实例。实则佛在世时,并无往生钱。《大藏经》亦未见记载,乃纯系中国人自创。若焚化往生钱,即可助亡者往生,佛陀于其父净饭王临终,即毋须告以念佛求生西方。且佛在世时,并无纸张,一切记录系书写于树叶上,至佛灭度后数百年,始见文字记载,既无纸,何来「往生钱」?

诸莲友于焚化冥币、往生钱之前,应先探究其源由。后汉年间,蔡伦以树皮、破布等物为原料发明造纸术,缔造社会文明,贡献人群至伙,但以普遍传授制法,致生产过剩。纸商遂打造冥币,复诈死于无底棺,由其妻趁无人时,送予饮食,又连烧冥币三昼夜,继而向邻舍伪称:「人死焚冥币,可买通阎王,活命还阳。」此计奏效,愚民信以为真,凡值婚丧喜庆、或遇病苦、或逢忌辰…,皆焚纸钱,以祈平安,沿袭至今。此本为古人促销之诈伪诡计,今人岂可被古人之伎俩所欺?

目下通行世界之金融货币,必有定额、定规,由政府统一发行,伪造者当受法律制裁。今之冥币,但随厂商不同,形式大小互异,岂非令人莫衷一是?且未闻系何方神明交付监印,唯凭厂商随心所欲,何足采信!

往生系依阿弥陀佛本愿,念佛见佛。若视焚化冥币多寡,决定是否往生,往生岂非富者之专利?佛法主张心法,即心即佛,当相即道,见处即真。今人做法,多重表象,大违佛教本旨。须知此举仅徒费金钱,于亡者毫无实益。何若如法念佛、做功德较具意义。

勿烧纸扎冥具

焚化纸扎之房屋、汽车、电器用品…等,与焚烧纸钱如出一辙,系子孙孝思,欲令亲于冥界生活优渥所衍生之习俗。此系以阳间观念强加在亡者身上。但佛教尚理性,详加探究,烧纸厝,是否烧所有权状?汽车无油,如何行走?有电视无电视台,如何观赏?有冰箱无电力公司,如何使用?诸如此类,冷静思考,即知此举无甚意义!

勿悲泣痛哭或触动尸身

依据本省习俗,人甫断气,家属即摇撼尸身,失声悲啼,或披发赤足前来哭灵,奔丧时须一路哭进丧宅(哭路头),或请师巫之流吹吹打打,令存、亡二者皆不得安宁。前已述及,神识未去而碰触遗体、悲伤啼哭,适足以扰其正念、增其眷恋,万不可顺任一己哀伤,行不利亡者之措施。纵令哀恸逾恒,亦当暂避他处,以免障碍亲人往生西方。此际为神识升沉之重要时刻,应当给予宁静、安详之环境,令亡者心无挂碍地往生。

废除传统仪节

死亡乃人生大事,自古以来,即因环境及人为因素,衍生诸多繁文缛节。今乃资讯挂帅之世纪,于死亡一事,应以庄严肃穆、简单隆重且合于时宜为原则,免遭食古不化之讥。下列传统仪式,应配合时代需求,予以废除,但此俗例已行之多年,倘家中其他眷属不愿废除,则不宜过于坚持,致家庭失和。

1、接棺:以一斗米及细竹圈捆上稻草,点燃后,尾随棺木泣曰:「收租回来了!」此为抬棺者为赚取红包所设,既无意义,兼且污染环境。

2、乞水:孝眷远至河边,向水公水婆乞取河水,为亡者清洗。目今家家户户皆有经消毒之自来水,实毋须舍近求远。

3、辞生:大殓时,师公祝祷:「吃一口豆,子孙活到老老老;吃一口豆干,子孙做大官;吃一口鱼丸,子孙中状元。」此为世间人凡事求平安、吉祥之举,可谓「自我安慰」,并无实质效用。

4、披麻戴孝:农业时代,以麻布表朴素,居丧期间,不事妆扮,以示哀思,今宜以素服代替。戴孝章,以区别亡者性别。亡者为男众,孝眷不论男女,皆戴孝于左侧,反之,则一律戴于右侧。目下,眷属辄以自己性别为准则,实令人啼笑皆非。

5、戴头圈:因亲亡故,无心整饬仪容,发长即以稻草为圈,系于头上。女众为防雨,将置物之麻袋摺叠,以为头罩。此即孝眷顶戴头圈、头罩之因由,及今视之,已无必要。

6、着草鞋:古代本以草鞋为惯常用具,且可防滑,今者鞋店林立,各类鞋履一应俱全,何以必退而着草鞋?

7、哭丧棒:古代交通不便,孝子四处报丧,恐不胜跋涉之苦,遂以棍棒助行。今日传讯业兴盛,以电话、电报、信件…,即可报丧,故哭丧棒已成虚设。

8、梅花球:居丧期间,无心问事,遂塞耳不闻,后人取其用意,以梅花球二枚附于孝帽,象徵哀思之情。时代变迁,此物已不合时宜,徒具形式,当思改良。

9、撑伞送葬:子孙手捧牌位,为亲送葬,尚有一人在旁撑伞。此系明末遗民,誓死「不顶满清之天」,遂成此仪式。今者几经改朝换代,自已不具意义。今人则误以为鬼怕阳光,已大违原意。

《临终备览》第五章:助念

《临终备览》第五章:助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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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五章 助念
助念之意义

众所皆知,五浊恶世,苦恼无量,世寿既尽,谁不思舍此秽躯,投生清净庄严之极乐圣土?阿弥陀佛于无量劫前,为法藏比丘,即于世间自在王佛前发四十八大愿,成就西方极乐世界之殊胜庄严。十方众生,唯除五逆、诽谤正法,但闻其名,发菩提心,至心信乐,欲生其国,乃至临终,十念求生。又言:「一心念我,昼夜不断,临寿终时,我与诸菩萨众迎现其前,经须臾间,即生我刹。……若有宿恶,闻我名字,即自悔过,为道作善,便持经戒,愿生我刹,命终不复更堕三恶道,即生我国。若不尔者,不取正觉。」往生西方,不但神通自在,与诸上善人俱会一处,且永脱生死轮回,无有众苦,但受诸乐。

极乐世界固具种种庄严,但并非人人皆得往生,何故?缘命终之际,毕生所为,历历在目,业力强者先牵,恶业重,下三途;善业多,生人天。念佛工深,方得往生西方。《地藏经》:「是阎浮提行善之人,临命终时,亦有百千恶道鬼神,或变作父母,乃至诸眷属,引接亡人,令落恶道,何况本造恶者。世尊,如是阎浮提,男子女人,临命终时,神识惛昧,不辨善恶,力至眼耳,更无见闻。是诸眷属,当须设大供养,转读尊经,念佛菩萨名号。如是善缘,能令亡者,离诸恶道,诸魔鬼神悉皆退散。世尊,一切众生,临命终时,若得闻一佛名,一菩萨名,或大乘经典,一句一偈。我观如是辈人,除五无间,杀害之罪;小小恶业,合堕恶趣者,寻即解脱。…若有临命终人,家中眷属,乃至一人,为是病人高声念一佛名,是命终人,除五无间罪,余业等报,悉得消灭。是五无间罪,虽至极重,动经亿劫,了不得出。承斯临命终时,他人为其称念佛名,于是罪中,亦渐消灭。何况众生,自称自念,获福无量,灭无量罪。」助念者,助彼往生之念。恐其愿力不胜,故须助之;且因病人心力孱弱,即令平日以念佛为事者,亦须仗人助念,方能相继长念,更遑论素未念佛者!此时,若得善友开导,则欣厌心生,贪爱情息。耳闻佛名,心缘佛境,自可与佛感应道交,蒙佛接引,往生莲邦。

人即将亡故,听觉为诸根中最后丧失者。《楞严经》亦云:「此方真教体,清净在音闻。欲取三摩提,实以闻中入。」是以病危之际,以助念佛号,最能令病者安详往生。

饬终助念,不唯利益亡者,兼且自利。一者,增长善根功德;二者,由玆获众多阅历,以为自身法戒;三者,我为人助念,来日,他人亦为我助念;四者,彼因助念而往生西方,以此善缘,他日,彼亦侍佛前来接引。是故,若闻人临终濒危,当慨然前往,安慰劝勉,为其助念,视彼为己,心不疲厌,始合慈悲度众之旨。

世出世间诸法,皆随因缘而得成就。以病者了生死之信愿为因,辅以善友助念之缘,一心称念佛名,别无杂想,自可蒙佛慈悲摄受。即素未修净业者,众人异口同音,一句佛号充塞于耳,依随念往生之理,可令彼顿生正信,专志念佛,而得往生。乃至五逆十恶之人,临终地狱相现,倘心生忏悔,专称佛名,亦得蒙接引。印光大师曾言:「临终助念,譬如怯夫上山,自力不足,幸有前牵后推,左右扶掖之力,便可登峰造极。」可见助念一法,时短功大,修净业者焉可轻忽!

缘何助念仅单提一句佛号,而不诵经持咒或称观音名号?盖梵语「阿弥陀」,意即「无量光、无量寿」,无量光即消灾,无量寿即延寿,倘虔诚唱诵,求佛力加被,若寿未尽,自可消灾延寿,病体痊愈;若寿已尽,当蒙佛接引,安详生西。念经既比念佛吃力,且不能如念佛毫无间断。若念观音名号,则无求往生之心,若寿尽则徒然误事。故临终助念,当以「阿弥陀佛」四字佛号,最为简便易行。且命终之人气息孱弱,心念不易集中,故字数愈少愈好。

助念应备物品

1、设置临时佛堂:桌子一张,上铺黄布或黄纸,置三尺大西方三圣或弥陀像,钉挂或置于桌上皆可,高度以不低于腰部为宜。方位以病者得见为原则,不拘何方。因屋宇方位各异,十方原不分东西南北,有佛像即为西方,但病者脚底不可朝佛像。若限于场地,病者无法得见佛像或病室不洁,可将佛像供于净室,每日请至病者面前,令其熟视一、二次,以为亿念。

2、供佛物:卧香炉、莲花灯一对、香(以不含化学香料之上品沉香为佳,不可间断,亦不可过旺,致空气混浊,影响助念)、清水一杯、鲜花、水果等。

3、引磬二把:以备换班之用,然音量不可大于念佛声。

4、念佛机、四字佛号录音带或佛号镭射唱盘(CD)。

5、金光明沙、往生被、咒轮。

6、椅子:依助念人数酌量预备。

7、助念通告、回向文:以大字书写助念通告及回向文,张贴之,俾令素未参加助念之亲友,知悉助念应遵守事项,并共同参与念佛、回向。

助念须知

●助念对象

临终之人神识昏迷,若非修行工深,断难保持正念,念佛不辍,故须由亲朋及诸善友为其助念。唯助念时,当徵得直系眷属首肯。若病者或家属无正信,见人前来助念,即心生恐惧,或起绝望厌恶之情,坚拒与助念者配合,则难收助念实效。

家属若已请净众或助念团助念,勿同时邀外道师巫(俗称师公)之流混杂其间,以免妨害正念,又损佛法尊严。若有出家僧众前来助念,家属当代病者顶礼法师。

助念时,应遵守助念通告所列规定,家属及助念团员均听从团长指导,庶几不致令亡者受堕落之苦。当知,成就一人往生,即是成就彼作佛,功德非小,但坏其正念,令堕恶道,罪愆亦非轻。

助念之责,重在家属。能情商僧尼净众或助念团前来饬终,自是甚好,倘不能,当由家属一力承担,以至诚恳切,助彼正念,此功德利益甚大。临终最后一念,乃升沈之关键,当令自力之正因、他力之助缘,二者和合,方能感应道交,成就往生大事。

●助念者注意事项

助念者至丧宅,应先面见户长,由其带领入内,以免有物品遗失等情事时遭嫌疑。

发心助念乃代佛荷担度生重责,亦为来日成佛之因,故须虔敬为之,万不可敷衍了事。视病者若亲眷,态度诚恳平和。

助念时,力求一心不乱,避免咳嗽、喷嚏或其他杂音,免病者遭惊吓而魂飞魄散。

病室内禁止闲谈,恐病者因此分心,失却正念。倘有人前来探视,可邀其参加助念,不愿助念者,领至他处招待,以免病者见之,触动情执。

为人助念,丧家所备茶水,可以饮用,但三餐应自行解决,不可增添家属困扰。助念完,丧家结缘之脸巾、肥皂等可接受,若自觉福德不够,可转供养出家众。红包则万不可收,缘自身为在家众,无法令众生种福田。

助念毕,返家后应沐浴、洗头,全身衣着换过,方可在佛前做功课。

助念时,不必一定着海青。若着海青,可准备二件,一件为拜佛、做功课用,一件为助念专用,可免时常清洗。

按戒律而言,葱、蒜等系植物中之荤食。《楞严经》:「是诸众生,求三摩地,当断世间,五种辛菜。是五种辛,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。如是世界,食辛之人,纵能宣说,十二部经,十方天仙,嫌其臭秽,咸皆远离。诸饿鬼等,因彼食次,舐其唇吻,常与鬼住。福德日消,长无利益。是食辛人,修三摩地,菩萨天仙,十方善神,不来守护。」故为人助念,切勿食葱、蒜等五辛。病者若要求饮食,可喂其素食。喂食时,不作闲谈,仍应持念佛号,防病者分神。

为免邪秽冲煞,助念时可戴咒轮。

助念程序

●排定座位

进入病室后,先安置佛像、香烛等,一切就绪后,即安排助念人员座位。座位应尽速排定,此举极为重要,若及早排定,可安定病者心情,不致随助念指挥者东张西望。

●轮班助念

临终助念,应以「阿弥陀佛」四字佛号首尾贯之,其余经咒偈赞,俱为枝蔓,只可于缓时开首念之。若已病势沉重,濒临命终,只须单刀直入,称念四字佛号,以其字少易念,病者随之念、摄心听,皆省心力。香赞、《弥陀经》、赞佛偈、六字佛号可略过不念。若助念人数多,可四、五人一班,分批助念。每班念一至二小时即轮替,助念者方不致体力透支而无法持久,若念久,恐精神不济,心之念力(即光明)减弱。若未至将终,可分三班,头班出声念,二、三班默持。一小时后,由二班接念,头、三班默持。有事者当于默持时处理,值班时,则应克尽职责,不可擅自离去。如此三班相续,佛号不断。若不分班助念,恐大众疲惫而停歇,致令病者,佛念间断。若值饭时,当轮班用餐,勿断佛声。欲断气时,可三班同念。病者力逮则小声随念,力未逮则摄耳谛听,心中默持。或谓:「念佛当至诚洁净,病者恐无力为之。」殊不知,佛之于众生犹父母之于子女。平日子女固当孝养奉事父母,然于病苦时,父母必不以常仪见责,甚且为其抚摩身体、洗濯污秽。是故,但心存至诚,出声、默持功德并无差别。纵常人,睡时尚宜默念,何况病者?此际,应勉嘱病者悉心持念,由家属代为上香。

●助念声调及速度

诵念时应高低快慢得宜,念佛声太高则伤气,难以持久;太低恐病者听不清楚。因人临终气息急促,心跳加速,助念速度宜稍快。此际耳根虽尚可听闻,意识却渐趋涣散,若速度过慢,难收实效。太快则恐临终者气弱,无法跟念。应令佛号字字分明,句句清楚,使病者声声入耳,字字经心,方易得力。

●助念时机

何时助念为宜?应于奄奄一息时即为之助念,不可至体温全无方行助念,因彼时神识恐已脱离,未能掌握机先,助念恐徒劳无功矣!若太早助念,病者精神犹旺,则助念人力恐耗损过多。因此,应于脉博、呼吸渐弱方行助念。

●使用法器

诵念时,于「阿」、「陀」二字时敲打引磬。以引磬声清,闻之令人心地清净;木鱼声浊,故不适用于助念,此就寻常状况而言。若病者神经衰弱,依弘一大师主张,应避免使用引磬、小木鱼,仅以音声助念,最为妥当。以免引磬、小木鱼声音尖锐,刺激神经,反令心神不宁。或可改用大钟、大磬、大木鱼,因其声宏壮,令闻者肃然起敬,但人各有所好,故须先徵询病者意见试行,倘未得宜,可随时更改。

●以念佛机辅助

若助念人数少,可播放录音带或念佛机以辅助,但不可仅播放录音带,而不参与助念。录音带之作用在伴念,令助念者及病(亡)者提起正念。因活人具阳气,有心力、念力及光明,念佛时能放光、加持、避邪,而机器音声,鬼神不惧,必以活人助念,方可感得佛菩萨前来。助念者众,往生机率益高。故平日应多与法师、莲友结善缘,临终方不致无人助念。

又有令病者使用耳机,听闻佛号者,此举甚是不当。助念音量须视亡者脸色而调整,使用耳机,音量不易控制。就诸实例而言,助念若有感应,亡者脸色必转慈和。

●助念至何时

一般而言,断气后应持绩助念八小时,但为确保无虞,可延至十六小时,甚至二十四小时更佳。最正确者为,助念至遗体冰冷,毫无体温,方表神识已完全脱离。若未足十六至二十四小时,即仓促盖棺,倘有回阳现象,岂非于无知之下,置人于死地。捡骨时,偶值尸骨为俯卧者,即因回阳时挣扎所致。为免此悲剧,切勿急忙盖棺、安葬。

或以为既已断气即告死亡,诸根不再作用,助念有何助益?然则亡者气绝多时,遇亲人赶至而流泪之情形俯拾即是。吾人眼见为死亡,实则仍在弥留状态。笔者学生之弟因意外丧生,亡故三日后未婚妻前来,原已如木石之亡者竟七孔流血,可见亡者并非毫无知觉,断气后应持续助念,必有利于亡者。

断气而遗体未冷透前,值班助念者须严禁家属探摸遗体或哭泣,切不可依世俗之见,谓「不哭,凶星不退。」、「应趁体有余温,早为更衣」或「人死不早搬铺、会欠眠床债。」等迷信言论,铸下大错。此时,大众更应发心,提高音声助念,切勿时时触摸亡者,察其身体何处未冷,致亡者起烦恼。除非深谙加持之高僧大德前来,方可探视其体温若何。否则,须待一昼夜,始可谨慎轻探遗体。俟全身冷透,方停止助念,在佛前代亡者回向,往生西方。

特殊情形

●神识昏乱

临终若神识昏乱,可用棉花蘸大悲水涂嘴唇,即可令神识清明。民初亦有以大悲米水或以大悲咒加持之香灰冲水饮用者,此系融合中国道教思想之故,今以矿泉水盛行,但以大悲咒加持清净、无虫之水即可成大悲水。

●昏迷

一发病即昏迷,甚且耳目二根断绝,苟彼神识尚未离体,助念者当视如清醒病者同等看待,尽忱助念,仍有效验。

●中风失语

若病者平素信愿念佛,临终中风失语,神识昏迷,遇善友助念,其功德利益,不可思议,或有转醒,得闻佛声,则能发起平素信愿。设令昏迷至死,于中阴期间,得闻佛声,亦可忆起平素信愿,即或不能,值善友念佛胜缘,亦能增来世净土之善根。

●聋者

聋人因宿世耳根所造之业,感得此报。其耳根虽缺,闻性不失,故气绝之后,第八意识自然能闻能觉能知,倘得善友助念,以坚固信愿,一意求生西方,亦可感佛来迎。

在濒死体验中,残障者之神识脱离肉体后,失聪者能听见声音,盲人可看见东西,即可证明,气绝后,第八意识之知觉作用已不受此限。

●未及助念即气绝

病者甫断气,或已气绝未超过三小时,助念者方至,此刻,宜以简明扼要之生西信愿,高声开导亡者,再行助念。缘其断气时,心必恼乱,高声开导,令其知觉,而有所依循。此乃紧要关头,切莫等闲视之。

●挣扎嘶吼

倘临终者因极度痛苦挣扎而吼叫嘶喊,或如《地藏经》所言,阴间众生幻化为眷属亲友,前来接引,令临终人心生怖畏,面色发青等情形时,系冤亲债主缠身,令其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为解冤释结,超度其冤亲债主,令自他两利,此时暂不念佛,先取小木鱼持往生咒一○八遍(至少四十九遍),令鬼魂莫近,俟病者意识、情绪稳定再助念。一信徒死不瞑目,由晨助念至暮,双眼未阖。笔者闻讯赶至,见亡者全脸泛黑,乃令一人打木鱼,大众齐诵一○八遍往生咒,笔者亦为亡者加持,未及二十分钟,亡者双眼即缓缓阖上。

●恶业深重

倘亡者生前障人修行、毁坏佛像、经典……等,以其恶业深重故,死相必不忍卒睹。助念时,先为其三皈依,令求忏悔。

一人生前诽谤三宝,障妻修行,死后面呈黑色,助念无效。此时,宜先代亡者忏悔,持诵安乐妙宝,始为其助念。

●堕胎

某次,为一曾堕胎之子宫癌及口腔癌患者助念。其母前来探视,但闻童声唤外婆,凝神正视,却不见人。故曾堕胎者,应虔诚礼拜八十八佛求忏悔,持大悲咒或往生咒回向冤亲债主,解冤释结已,方不致命终生障。

●病苦疼痛

或有临终,因病苦而疼痛难当,此时应注射止痛剂、镇静剂,免因病苦而无法摄心念佛。注射针剂须发挥止痛作用,但以不伤害脑部清醒为原则。若全身麻醉,病者昏迷,即无法念佛,当谨慎拣择。

对癌症患者而言,疼痛乃最大苦恼。据统计,末期患者中约60%~90%有癌痛现象。此时,癌细胞多已转移至骨髓,而骨痛乃癌痛中最严重者,此刻若欲念佛,为剧痛所扰,恐已力不从心。所幸,近年医界已研发锶——89之治疗,注射一针可止痛逾三个月,且不伤及脑部之清醒,其中尤以肺癌、乳癌及摄护腺癌成效最着,患者可衡量自身病情,是否接受此种治疗,免因剧痛而无法专心念佛。

●回光返照

助念一段时间,病者或有精神旺盛,病势好转情形,此乃回光返照现象,切莫等闲视之,应注意其变化,恐于二小时内即会断气。

●横死

横死者无法助念,唯赖金光明沙、咒轮及往生被或可得度。此外,楞严咒亦有无上功德。《楞严经》:「十方如来,依此咒心,能于十方,拔济群苦。…大小诸横,同时解脱。」

生死事大,人命无常。《大集经》云:「末法亿亿人修行,罕一得道,唯依念佛,得度生死。」故念佛法门,为十方诸佛所护念。临终之际,多有恶境现前,唯有念佛,可消诸魔障。即令病者平素未尝念佛,临终不生反对,即具超升资格。助念者但无躁急狂妄态度,无论男女老幼贵贱僧俗,皆可参与。故知念佛饬终最为方便切要。

慧律法师讲述·编撰

《临终备览》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《临终备览》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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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四章 正确临终处理
临终处理之重要

临终之际,色身四大分散,功能全失,彷若生龟脱壳、螃蟹落汤,众苦交煎,痛不可言。心念则因贪恋娑婆、恐惧死亡,或诸般因由,致无法安详辞世。色身虽死,心识则随业缘相牵,转世投胎。死亡时之心境、念头,影响来世至剧,故临终处理是否允当,实关联亡者神识之升沈。轮回六道抑或往生莲邦,端视此举而定。目睹病者于生死中挣扎,身旁眷属无不思倾尽全力,减轻其苦,然以平素无正确观念及经验,遂令亡者益增其苦。故有志于净业者,当灌输家属正确之临终处理方式,方免事到临头,手足无措。印光大师亦曾开示:「临终一关,最为要紧。…凡修净业者,当成全人之正念,及预为眷属,示其利害。俾各知所重在神识得所,不在世情场面好看,庶可无虞矣!」死亡既为人所必经,临终处理实乃人生必修之学分。

劝慰病者,放下执着

家属应注重病者心灵所需,令其放下执着,导向宁静平和。病者神智尚清醒时,随侍在侧者须先以言语安慰,此举甚为重要。依人生诸现象而论,彼于世间奔波忙碌,临终之际,难免挂碍,或执着子孙、金钱,乃至心怀瞋恨(如与媳妇不和、子孙不肖),或有心愿未了,纵弥陀欲来接引,但彼诸般执着,往生极乐遂成画饼。故安慰临终者,应趁其尚能言语,探问有何遗愿,或未了之心事,极力应承,满其所愿,务使其心无牵挂,了无憾恨。

有一青年才俊,因罹患肝癌即将往生,弥留之际,有诸多俗事挂碍,经善友开导,心电图混乱之景象转趋平静。足见临终适当安慰,厥功甚伟。

一般或知助念重要,却未识值此关头,首要之举乃在安慰临终者,助其达成未了心愿,及助其处理未解决之事。病者交代完后事,即毋须重复再问,以免扰其念佛。此时应劝其放下万缘,至诚念佛,往生极乐,永脱轮回。若在场有正信佛教徒,应为其开示无常理趣,令其达观开解,弃此秽躯,生清净心,归向三宝,启发净土信愿。彼人心地善良,即谓之曰:「汝一生行善,必可往生极乐世界。」并为其解说,阿弥陀佛及极乐世界之殊胜功德。若病者平生作恶多端,则谓之曰:「此时唯独阿弥陀佛可救汝、度汝,因其发四十八大愿,可救度作恶众生,汝但诚心忏悔,一念回光返照,专志念佛,必可蒙佛接引。」

临终之际,应全盘放下,莫因钱财、子孙…耽误大事。笔者曾值如下实例:一病者念佛至极乐世界现前,阿弥陀佛前来接引,忽忆及雇工割稻,每日须发三百元工资,一念放不下,遂无法安详往生,拖延经月,临终时恰无人助念,至为遗憾。

或问:「人临终四大分散,身心承受剧烈痛苦,焉能听闻旁人安慰?」此时耳根尚可作用。随侍在侧者所言,悉皆清晰可闻。有不孝子孙,尊长犹未断气,子孙即为家产阋墙。据报载:老父尚停尸堂上,兄弟已为分配财产而持刀砍杀。为免身后无法作主,应于生前预立遗嘱,对家产之分配、财物之赠予,悉皆条列清楚。若有年届七十者,应有随时接受死神造访之心理准备,事先写下临终注意事项,交付子孙。如:「死后二十四小时内,莫为我更衣或搬动遗体。众人轮班助念,切勿拜脚尾饭。所遗财物,供养三宝,或做功德(如拜梁皇、做水陆),布施孤儿院、养老院。丧葬事宜,一切从简。七七四十九日内,应戒荤茹素,多为我念佛。」不识字者,可以录音方式,预留遗言,俾令子孙于处理后事有所依循。

自杀身亡者,安慰无效

佛制戒律中非但禁止自杀,且罪极重。此色身虽为一臭皮囊,然法身、报身及应化身皆具足其中。简言之,见性者即心即佛,色身虽为臭皮囊,其心性当下仍是佛。自杀非独违背佛陀戒律,且系严重错误之了结生命方式。以唯识学角度而言,自杀多为恐惧、无奈、报复之心态下促成。由于正、依二报随念而转,自杀者之心态,多感应至痛苦不堪之地狱。今生自杀,八识田中即具足自杀之种子,生生世世皆有可能再自杀。

一位日本人自十二楼跳下,死后,其住处屡屡闹鬼,延擅通灵之法师超度时,以相机拍摄,光线零散而细长,何故?死者自杀时,神识极度恐慌,近乎溃散而致此。

自杀者死相难看,若堕鬼道,则执着于死亡时痛苦而丑陋之形象。笔者曾至某大学授课,校外一学生宿舍闹鬼。据闻,此女鬼系卧轨殉情,故现身时,满脸血迹,不忍卒睹。鬼道相貌完全相同于其死时相貌,且生生世世常在恶道,难以超脱。奉劝诸位,无论境遇如何不堪,亦切莫自裁以图了结。实则,现象界即为心之影现,若能不计较、不比较、认命、无诤,时时刻刻观照无常,坚持念佛,至死不退,方不致空到人间走一回。

切勿急救

明知此人已回天乏术,急救亦无从延长其生命时,应当机立断,免受无谓痛苦。与其让病危者插满管子,忍受煎熬,何如助其安详辞世。

临终者虽处昏迷状态,其意识依然清晰,以维生系统、复苏器或可暂延生命,但因肉体疼痛而生瞋恨、执着,致无法安详往生,二者权衡,实得不偿失。

应尽其所能,令临终者心境安宁、祥和。若能于熟悉处所断气,可促使亡者安详辞世。就常人而言,自家住处较令病者感觉安适,若能于家中死亡最为理想。即或不能,亦应要求院方撤除监测器、摒弃一切检验,务使不受医疗干扰。

一信徒之父病危,其弟坚持急救,因输送氧气、压缩心脏,致口吐鲜血。事后,信徒辄梦其父满面是血,前来诉苦。就此情状判断,恐已堕入鬼道,痛苦非常。

某次,笔者为一医师之母助念,甫至,讵料病者业已身亡。该医师赶到,坚持急救,几经折腾,死者双目怒视,全身恶臭,嘴亦久张不阖。

由上述实例可知,倘已群医束手,无法救活,即毋需急救。

防止虫蚁爬上尸身

若病者大量出血,为免虫蚁爬上尸身,可于病床四脚放置水盘。此系就人之常情可知,挥赶蚊蝇虫蚁时,往往存一置其于死地之心,为免病者不胜虫类所扰,挥拍之时产生恶念,宜预先考虑,勿使虫类靠近,亦不致因此令尸体难以处置。

勿令其所执著者靠近

临终之际,身心皆承受剧烈苦楚,若平日执著者靠近,往往因见冤家而心生瞋恚,或见最疼爱者而眷恋不舍,此一念执着,遂令其无法自在往生,临终随念而去,可不慎乎?

就医学观点,凡心跳、呼吸停止或脑死即宣告死亡。佛教则主张,生命甫终结,神识尚未脱离色身,犹有知觉,须俟全身冷却,神识完全出离,方谓之死亡。故断气后,神识未脱离前,乃心灵最痛苦之际,毕生种种于刹那间历历重现,此悲苦交集时刻,倘见平生执着之人,势必令其遭莫大冲击而牵动神识。

甫断气勿立送冰库、施打防腐剂

甫断气时,神识尚未完全脱离,仍可感受痛苦,倘立即将尸体放入冰库,将陷亡者堕寒冰地狱。因其虽感寒冷,然口不能言,个中苦楚,不言而喻。依佛教对尸体之处理方式,往生时停置客厅或不碍出入之处,立即为其助念。万不可急于送冰库,此举甚是不当,至为不孝,且益增亡者痛苦,而起瞋恨。前已述及,临终何种念头最强,即顺此念头投胎。亡者既起瞋念,自必随瞋念下三途,欲超度殊属不易。

甫断气即施打防腐剂,恐致尸骨不化,使亡者沦为守尸鬼,故切不可行此不智之举。

勿急忙更衣

民间习俗常于临命终或断气后急为亡者更衣,此举甚为不智。因移动尸体,将导致亡者痛苦,故应于未断气,即预先更衣毕,令其有充裕时间使心宁静、安详,随侍在侧者方可专心为其助念。

中国传统观念,以临终时未更换衣衫,俟断气后方更换,亡者恐无法得到。此乃无稽之谈,不足采信。须知,未待断气十六小时、全身冰冷后再行更衣,无异肆虐亡者,令堕恶道。若病者能自行沐浴更衣最好,倘不能,则不可预为抹澡、更衣,以免破坏正念,不得往生。印光大师于此亦曾开示:「病者临命终时,搬动卧处,更换衣服,实是增其痛苦,促其速死,孝子仁人,何忍出此。若谓死于卧床,后人卧之不吉,则是以寇仇视其亲矣!若谓衣冠不整,为鬼将褴缕裸程,果如所言,则何不将食物塞满其腹,免彼为饿鬼乎。臭皮囊且无用,况衣物哉!」

某次,一信徒前来,谓其祖母平日黎明即起,昨日九点多尚未起身。家人至房内探视,始知其已往生。断气多久不得而知,但见其全身僵硬,动弹不得,遑论更换衣衫。此时应如何处置?正确处理方式为:先将亡者安放妥当,慎勿搬动,全力为其助念。依上述作法,二十四小时后,亡者身体逐渐软化,相貌改变,面容似有笑意,念佛之不可思议可见一斑。翌日,笔者建议家属为亡者热敷,以热毛巾搭附关节处,令筋骨活络,始为其更衣。若有死未瞑目者,亦待全身冷透,以毛巾热敷双眼,数分钟后即可合拢。当知死不瞑目有二种情形,一为生病过久,药物服用太多或生前即为植物人;二为临终业障现前,痛苦不堪而现穷凶极恶之相。

切勿哭泣

临终之际,尚未昏昧时,有二忌。一忌家属与病者作软爱语,以世情牵缠,徒增恩爱悲伤。二忌临床挥泪,未死先哭,喧哗吵闹,扰乱正念,令病者心生悲恋、执着,或将泪水滴亡者身,触动其情执,使之不忍离去。似此情形,纵弥陀接引亦无济于事。

或谓曰:「父母劬劳,养育深恩,临别之际,竟未能泪眼相送,岂非不孝?」吾人以智慧深思,啼泣既不能令死者复生,莫若强忍悲痛,行利益亡者之事。倘不能忍,亦应避至他处举哀,以免病者听闻。据云:随侍者悲啼涕泪,于临终人而言,犹似雷声冰雹。最恰要者,应鼓励病者念佛,并为其助念,令病者心念贯注于佛号。

一在家居土,平日念佛精进,曾感得佛现身,往生前数月即预知时至。俟时候一到,自行沐浴更衣毕,召莲友助念,彼时相貌十分庄严,居士亦表佛已现前。讵料,业障突然现前。元配在旁助念,小妾陡然闯入,啼哭不已,摇撼居士身躯。此时,居士之自觉尚未跟佛走,犹执着娑婆,割舍不下,意识遂醒来,谓佛曰:「放不下小妾!」然其病势沉重,遂不支倒下,面色泛黑,莲友加紧助念,仍无法奏效。应切记:「往生系平日放下之工夫。」能否往生,端视日常生活是否用心。

古时有夫妻二人,信佛持斋,鹣鲽情深。一日夫死,妻悲伤啼泣,夫闻此声,心生爱念,神识即随此念投入妻身,为鼻孔中虫。妻悲泣时,自鼻孔堕下一虫,欲以脚践踏,一僧出言阻止。妻惊疑而问其缘故。僧答以:「汝夫奉持斋戒,本应生天,因闻汝悲泣,致投生为汝鼻孔中虫。」故当冷静三思,自身是否万缘放下?是否予人希望、予人方便?应感恩佛陀安排,不以抗拒心态面对世界。恒不与众生敌对,永不与命运争吵。何以自古以来,念佛者众而安详往生者寡,即因未于心性上下功夫暨临终时错误之处理所致。

切戒搬动

人将命终,身不由主,一动即犹如身受拗折之痛。此时,任其或坐或卧,侧卧仰卧,均以其感舒适为宜。若已昏迷而未断气,纵有便溺沾身,亦不宜为其擦拭、沐浴,以免增其痛苦。若搬动致生疼痛,则生瞋恼,甚或堕于毒虫之类。病者气绝后,无谕采何姿势,均勿移动,任其俯卧、侧卧皆无妨。若因病重而插有鼻管、尿管等,见病危即可拔除,但宜细心缓缓抽出,以便助念。插管时极为疼痛不适,但拔出时则不致疼痛,可放心拔取。切不可依世俗之见,谓亡者手足不直,来生将成折肱跛足之人,此乃大谬不然。佛陀入涅槃,即采右胁侧卧,诸修行有得者,多吉祥卧而逝,或坐化立亡。若侧卧坐化,手足必屈,故身躯是否端正,与往生何道并无关联。

依民俗,人死前须先「搬铺」,男则搬至正厅右侧,女则搬至左侧,不令其于寝铺断气。殊不知,此举贻害病者甚巨,焉可不慎!然为恐寝室空间狭促,不便助念,可于未断气前移至大厅或方便助念之处。

身体尚未完全冷透前,应留意亡者面部、身上,勿使蚊蝇叮咬、停留。因气虽绝,体温未冷透,神识尚未完全出离,此际,些微之物触及尸体,亡者仍感痛苦。如佛经所载,阿耆达王福德深厚,应生天界,竟以临殁,侍者挥扇触其面,一念瞋恚,投生为蟒,幸蒙僧说戒救度,方得生天。

人死时,热气自下而上者,为超升相。自上而下者,为堕落相。故有「顶圣眼生天,人心饿鬼腹,傍生膝盖离,地狱脚板出。」之说,然切不可屡做试探,倘神识尚未脱离,稍有刺激,即心生烦恼疼痛,对亡者有害无益。故笔者不惮其烦,强调再三,尸体不可搬动,应俟亡者全身冰冷,毫无体温,确已死亡,方可移动。但若有大修行人在场,可以中指指背轻轻试探无妨。

某次,笔者为一信徒之姑母助念。亡者断气时为俯卧。家属本欲将亡者遗体翻转为仰卧,笔者交代大众,尸身保持原状,继续助念。俟四、五小时后,亡者脸色红润,相貌庄严犹胜生前。笔者因事,先行离去,稍后亡者之子闻讯赶回,进门即嚎啕大哭,边责备在场出家众,草率处理亡者,边搬动遗体。顷刻间,亡者面呈黑气。当知:此刻乃亡者最痛苦之际,所需者为佛号,而非其他不当之举。

若值如下特殊状况,则不可拘泥,应先搬动再作助念等处置。如:在浴室摔倒,无法爬起,应立即将人抬出。若就诊医院不便于助念,亦须将临终者抬出。此乃极不得已之情况,方采特别措施。

在温馨、宁静环境下往生

死亡对患者而言,乃人生之终结,理应严肃看待,给予符合人性之尊重。然在讲求效率,一切分工制度下之医疗机构,往往俟医师判定病者断气后,即由处理尸体之工友,向家属索取病患之制服,并将尸体移送太平间,纵令家属不欲搬动,亦莫可奈何。

相较于医院森冷之印象及缺乏人性与亲切、温馨之气氛,多数患者均盼望于家中度过人生最后时光,唯以某些疾病(如癌症末期之病患),皆伴随剧烈疼痛,须打吗啡针止痛,但此系管制之麻醉药品,家属无法携回自行施打,类此情形,或可考虑住进安宁照顾(hospice)机构。

此种机构之主要目的,在令病者之痛苦减至最低程度,并能于温馨环境,安度余生。成立的原因,在为垂死之病患及其家属提供缓和痛苦及支援性之照护服务,对象以病患之家庭为单位,服务过程延伸至丧礼。着重症状之控制及病患死亡前后准备与支援,且为每日二十四小时,每周七日,由各种工作人员组成之小组,提供全盘卫生服务。其服务重点,特重病者与家属精神安宁,提供各种宗教上之服务,并协助家属料理善后。由于并非以营利为目的,其收费标准系按患者及其家属之经济能力酌情收费或免费。

由禁止宗教介入,到各大医院(如:荣总、长庚等)相继设立佛堂、助念室,显示医界已认知:医疗行为非仅科学技术之操作,亦应给予精神层面之关怀。医疗有其极限,而藉由宗教之慰藉,可令患者于安详平静中,跨越恐惧死亡之鸿沟。

莫为世俗人情误生死大事

一次,笔者为一年过古稀者助念,其女携子前来,并将幼子推至亡者面前曰:「妈,您看,这是阿牛啦!」笔者暗想:若亡者尚能识得阿牛,如往昔般慈祥叫唤,又何须劳烦众莲友在此助念?亡者之女即是根据中国传统习俗,排除万难赶回家,见亡者最后一面。殊不知此举非但对亡者毫无助益,反致干扰。与其见最后一面,何若于亡者生前,克尽孝道较为实际。此世俗人情,恐或耽误汝一生大事。是以,临终之际,应令其心平静,莫作种种施为,扰其正念。

应助念至全身冰冷病者气绝后,神识仍在,犹有知觉,需待通身冷透,神识出离,寿、暖、识皆脱离躯体,方算死亡。此时间慢则一、二日,快则转瞬间,就一般而言,多为十至十二小时。故应助念至断气后十六小时,乃至二十四小时,最为允当。

病者神智清醒时,耶可请善知识为其开示,启发净土信愿,并以「往生西方如出粪坑牢狱,至清净自在之家乡。」之话语鼓励之,令生欢喜,祛除恐惧。

若已病入膏肓,无法救治,可尽早出院,于自家或另择静处,全心念佛。亲友当陪同助念,虔诚祈求佛力加被,并告知病者,除见阿弥陀佛、观世音菩萨、大势至菩萨放光接引外,于任何境界皆不予理会。倘病者业障现前,恶闻佛号或痛苦挣扎,家属应于佛前为其恳切忏悔、持往生咒一○八遍或诵《地藏经》等,再行助念。

若念佛人临终因病苦而起烦恼,生怨恨、疑惑,当告以:「玄奘法师临终亦有病苦,乃疑心所译经典或有谬误。菩萨慰以往劫罪报深重,以此小苦消之。切莫怀疑。」务令其于净土深信不疑,方得以超脱生死轮回。

茹素不杀

病者饮食,应以素食为主。临终之际,需要有人助念,助念者尽量不食酒肉五辛,因食荤酒,诸佛菩萨不近故。

无量劫前,有孝女光目,其母生前喜食鱼鳖及其卵,死后堕地狱,经光目持佛名号,做诸功德,始出离地狱之苦。杀生之罪,果报无边,由此可见。弘一大师曾言:

「杀生之人,现生即短命、多病、多难、无子及不得生西也。命终之后,先堕地狱、饿鬼、畜生,经无量劫,备受众苦。地狱、饿鬼之苦,人皆知之。至生于畜生中,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。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,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。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,或变为人,而返杀害之。此是因果报应之理,决定无疑,而不能幸免者也。」

「是亦众生,与我体同;应起悲心,怜彼昏蒙。善劝世人,放生戒杀;不食其肉,乃谓爱物。」

虚云老和尚则谓:

「佛制弟子,若欲行仁,首持杀戒。杀戒若持,轮回自息。」

「杀业之始,无非以强凌弱,或贪图口腹,或因财害命,故有人杀人,畜杀畜等,都属于瞋杀、慢杀。若贪口腹而杀者是属痴杀。然将他肉以补己身,岂君子之所忍为哉?」

印光大师亦曾云:

「家中常愿吉祥,若日日杀生,其家便成杀场。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,其不吉祥也,大矣!」

「凡是动物,皆知疼痛,皆贪生怕死,不可杀害。若杀而食之,则结一杀业,来生后世,必受彼杀。」

「凡属危险大病,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。」

乃至太虚大师亦告诫:

「能不食肉,杀念乃除;能除杀念,慈心斯成;能成慈心,祥和可致;能致祥和,灾厉自无。于是人生仁寿,皆可期于贤圣,世界清净,永能保其安乐。」

「有情肉身皆淫欲生,全身血肉皆淫欲种,人若食之增长淫欲,因淫欲故愈贪食肉,因食肉故愈贪淫欲,遂令人身变成畜身!愈淫愈杀,愈杀愈淫,妄杀妄死,乱淫乱生,生死死生,不获解脱。人所食肉,皆从杀来,杀习沿传,杀机时动,遂令杀念不去人心,由微而着,从物及人。炮火弥天,刀光蔽地,人之与人,杀以继杀,尸积千里,血流百川!由人杀人,供禽兽食,杀生食肉,因果如是。因有食肉之人,遂有渔猎、屠刽之者,使人类中有此一类专以杀生害命而图利谋财者,皆食肉之人致之也。」

众生皆好生而恶死,人类若此,其他众生亦然。既爱惜己命,又何忍伤他性命?五戒首条即「不杀生」,而前述诸祖言之谆谆,吾人当谨遵不渝。

唐寒山大师见人娶亲,实则新妇乃其祖母投胎,席上宾客则为其畜养之牛马转世,锅中猪牛鸡鸭皆是其六亲眷属所转生,是以悲唱偈云:「六道轮回苦,孙儿娶祖母,牛羊席上座,六亲锅内煮。」

《楞伽经》云:「为利杀众生,因财网诸肉,二俱是恶业,死堕叫唤狱。」而依据经典所云,杀生当堕三途受报,及至报尽,转生为人,尚须遭短命、多病之苦。当代律师广化老和尚即曾现身说法:

「杀生食肉,实是恶业,必当受报无疑也。只是受报要依据杀心的猛弱和杀法的残忍,而各有迟速高下,不能一概而论。其次,杀生食肉后的忏悔修善,亦可以转后报作现报,将重报折轻报。我为了让诸位切实了解杀生食肉的现世因果,不妨现身说法,将我食肉受报的经历,略向诸位宣说。

我在十八岁的那年,为了抗日救国,走出学校大门,毅然参加抗战行列。幸蒙祖宗福德庇荫,只当了半年上士文书,就升官了,从此在钱粮里面打滚。到我退休出家之前,我在政军两界干的大部分都是钱粮业务之类。俗谚说:“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。”我虽一文不苟取,然而近水楼台,究竟用起钱来便利多了。我有钱就饮酒食肉,造了不少杀业,清夜扪心,颇为不安,因此对金钱发生厌腻。后来出家,不愿数钞票,不愿存钱,实由于此。

提起我饮酒吃肉的本领来,虽然不大,可亦不小。论酒量,一两瓶高粱酒喝下去,脸不红神不乱。吃鱼吃肉,更是惊人,定坐下来,细嚼缓咽的吃上两小时,吃一二斤肥肉,不叫声腻。我最喜欢吃鸡吃鸭,每餐都吃,怎样吃也吃不厌。一年吃下来,我们究竟吃了多少鸡鸭众生,没有统计过。但有一次,我们驻在浙江定海的溪口。初到之时,这村庄附近各地都可看到鸡鸭成群。我每天都叫房东的大小姐为我们去买鸡鸭,交给勤务兵杀来吃,多则三五只,少则一两只。三个月驻下来,这村庄周围五里路以内的鸡鸭都给我们吃光了。有一天下午,起大北风,我又叫房东小姐去为我们买鸡,她说:“你还要吃!这里五里内的鸡子、鸭子,都给你吃光了,你还要吃!”我猜想是她因为天气冷,怕出门,不肯去买,故用这话来搪塞我。于是我自己带了一个勤务兵,在驻地周围四五里路,打了个转,果然没看到一只鸡鸭。我才知道,我竟吃了这么多的鸡鸭,不禁心里一惊:我造的杀业太大了。民国四十二年,我信佛了,在看过佛经,明白因果之后,我急于勤求素食,冀赎前愆。据我所知,在军中公开信佛,公开素食的,我是第一人。可是内心却大有“后悔莫及”之感。为求一心忏悔及弘法利生,将功赎罪,乃决意出家。也许因此一念之善,我今生造的杀业,幸得将重报折轻报,转后报作现报了。

民国六十三年端午节的前两天,我在南投莲光兰若的无量寿关中,上午八点钟,开始拜净土忏(这时我闭关已将近二年多了,拜净土忏亦已拜了九个多月)。第一拜拜下去,就觉得身轻起来,向着西方前行,走了不到几步,听到身后有很多鸡鸭的叫声,回头看去,见成千上万的鸡鸭分作三行,追随着我,我沿着它们的行列往后看,约二里多路长,才看到它们的集合场,是在南投车站的大广场上。那里还有牛、狗、猪等一大群在排队静候上路呢!再反观自己,我胸前抱着个鸭子,在叫唤那些众生,一呼一应。我看到这种情形,心想它们来找我算帐了,不禁一惊,如梦初醒。我继绩将净土忏拜完之后,深怕我会生大病,即敲钟声,唤来护关的刘文斌居士,把刚才的情形告诉他,请他好好照料我,在最近期间,不要远离。怎知道,就在当晚于禅房里,平地一跤,跌断左腿。虽经延请中西名医治疗,花费信众钜额医药费,自己受尽无法言喻的痛苦,一切治疗终归无效,致成“跛脚法师”。这就是我杀生食肉的业报。我今向诸位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。虽然,我悔之已迟,但望大家以我此事,作为殷鉴,各自警惕。早日戒杀茹素,免蹈覆辙。

最后我在劝告诸位发心戒杀吃素之外,再劝诸位还须修学净土法门,念佛求生西方,才可究竟离苦得乐。“持斋”和“念佛”,合之则两美;分之则两损。这话怎讲?若持斋不念佛,来生以夙世持斋故,必定大富大贵。古人说:“一日持斋,天下杀生无我分”,何况终身长斋,其福报岂可计量耶?有了福报,固属好事,但是大富大贵之人,十分之九不愿修道,所谓“富贵学道难。”富责中人,不知学道,他的生活必定趋向食、色、玩乐的享受。食则一席千命,色则倚翠偎红,玩乐则歌舞嬉戏。凡是过着这种生活的人士,不难想像到他的将来,必定堕三恶道,这第三世他就受苦了。又若念佛之人不持斋,临终多被业力所障,不得往生,流入八部鬼神中去。这即是持斋和念佛,分之则两损。如果能持斋又念佛,即得现前身心康乐,当来往生西方,见佛闻法证三不退,终至圆满无上菩提。其功德利益,广大如法界,究竟若虚空,无量无边,不可思议也。」

以上系就因果报应来探讨食肉之坏处,若就科学上而言,人类亦宜吃素而不宜吃荤。印光大师曾言:「肉乃秽浊之物,食之则血浊而神昏,发速而衰早,最易肇疾病之端。蔬系清洁之品,食之则气清而智朗,长健而难老,以富有滋补之力。」

癌细胞系于血液呈酸性反应时始行滋生,摄取肉类、卵类、酒类等,虽具极高热量,但将导致血液呈酸性。为中和酸性,保持细胞渗透压的钙会因此减少。倘钙之数量锐减,渗透压即产生变化,镁将自细胞中释出,使细胞老化,此时,附着于老化细胞皱壁中之病原体立即侵入,使细胞突变而致癌。倘能摄取蔬果等碱性食物,无适合癌细胞生长之环境,身体方不致成为培植癌细胞之温床。

就人体结构来看,人类之消化系统、牙齿、下巴与草食动物较类似,而迥然不同于肉食动物。身为医师之 国父孙中山先生即曾言及:「素食为延年益寿之妙术,已为今日科学家、卫生家、生理学家、医学家所共认矣!」又云:「夫豆腐者,实植物中之肉料也。此物有肉料之功,而无肉料之毒。」

米勒尔医师曾就两只老鼠做实验,分别饲以荤食及素食,结果素食老鼠寿命较长,对疾病之抵抗力及复原力均较强。何以如此?盖因动物被杀时必心生恐惧,致使体内生化作用改变,产生无量毒素。复以不肖饲主为令动物迅速生长而注射各种化学药品,故食其肉者,亦将化学物质摄入体内,再者,动物体内或有寄生虫,或感染疾病,食用之后,反生害处,故知,素食之利必大于荤食。

金光明沙

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,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。目的即在利益亡者。透过咒力、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,转变被加持者之心念,助其安度生死大关。使用分量,每次约一指甲之量即可,以其所重者在加持力大小,而非分量多寡。使用时,撒于亡者额头(两眉间上方,约头发与眉毛中间)上。若为火葬,断气前、后,可先撒少许于额上(直接撒,毋须用强力胶固定)。火化后,捡骨毕,装入骨灰坛,将沙撒于骨灰上。若骨灰坛业已密封,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,垂直撒下金光明沙。经典有云:凡其投影之处,皆会放光。历来使用此沙之感应,实不胜枚举。

土葬时,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,皆可撒少许置额上。盖棺后,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,跻少许强力胶,撒上金光明沙。埋葬后,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,切记,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。

对已亡故二、三十年者,金光明沙仍有效力。即使亡者转世投胎,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。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,是夜,其夫于梦中现身,言已得度,语罢身躯向上飞升。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。

土葬多年,始获金光明沙,为平等心故,欲撒之前,心作是念:「愿以此功德,回向XXX,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、法界众生。」以期亡者皆获利益,同蒙超度。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,而无法找到墓地。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。

除利益亡者,若有着魔者,亦可使用金光明沙。

咒轮

计有三张。分别为: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及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。

咒语为法,咒轮亦为法,乃毗卢遮那佛所说,为佛清净法身,为表重法,不可轻易损毁或火化。

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:出自《大藏经》。功用甚大,举凡家中闹鬼、幼儿多病、屋内阴气重、生意不顺、业障深重等,只须将此张咒轮贴于门上,每日由门下通过,即有无量功德。莲花上有一宝塔,临终时置于胸前,其方向为塔尖向上。此宝塔能令一切恶业皆得消灭,决定当得无上正觉,能于现世获福无量,一切善根皆得圆满,一切魔军皆得调伏,一切众生见者欢喜,有无边功德。

关于此咒之利益,玆录下文,以供参考。

「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。往昔如来已曾演说。善为利益一切众生。诸有闻者决定不退无上正觉。一切佛法当速现前。一切三昧亦当现前。一切陀罗尼法门亦当现前。能善降伏一切魔军。然大法炬。一切善种当得现前。成就六波罗蜜。一切地狱饿鬼傍生阎摩罗界阿素罗众。闻此咒者皆蒙解脱。生老病死。忧悲苦恼永得超越。当来之世。于此赡部洲。众生有于父母不孝顺者。不敬沙门者。不敬婆罗门者。不敬耆旧者。诽谤正法者。诽谤圣人者。应堕地狱者。诽谤诸佛者。诽谤菩萨者。杀阿罗汉者。造五逆罪者。杀婆罗门者。杀牛犊者。抄劫窃盗者。故妄语者。不与取者。邪淫者。两舌者。粗恶语者。轻秤小斗者。强夺财物者。负言背信者。匿他财物者。一切恶业所摄者。彼等众生闻此陀罗尼。若读若诵若受持。若佩身上若书衣中。若置幢上若书夹内。若书素叠及墙壁牌板。乃至见者闻者及影中过者。或与执持咒人暂相触者。彼等众生由斯陀罗尼大威力故。决定当得无上正觉。能于现世获无量福。一切恶业皆得消灭。一切善根皆得圆满。一切魔军皆得调伏。一切众生见者欢喜。一切众生恭敬尊重。国王大臣及诸眷属见者欢喜。口所出言闻者皆信。手脚柔软。音调和雅。离于贫穷。不受世苦。毒药刀杖火灾等难永相去离。师子虎狼诸恶禽兽不能为害。无劫贼难。无旃荼罗难。无魁脍难。无罗刹鸡。无恶鬼难。无邪魅难。无毒蛇难。无疫疾难。乃至一日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。疟病常病眼病。耳病鼻病舌病口病。齿病唇病喉病项病。手病背病腰病脐病。痔病痢病髀病脚病。疔病肿病班病肚病。疥病庖病癞病癣病。头痛病偏风病。如此病等悉皆除灭。不盲不聋不哑不偻。临命终时心不散乱不失正念。一切诸佛当来现前安慰其人。睡眠觉寤行住坐卧常得安乐。或于梦中见百千万世界刹土。诸佛如来并诸菩萨前后围绕。此陀罗尼有如是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力。以香花供养此陀罗尼轮。即供养十方三世三身诸佛。及一切如来全身舍利。同样不异。若久能持诵。其福德不可较量。又不择时日。不限斋戒。昼夜六时诵此陀罗尼。所求之事皆得成就。增长善根。获无量福德智慧。」

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:出自《大藏经》之密教部,此系梵文,意即「决定往生净土」。此咒之殊胜功德,可由下文得知:

「用纸帛等。书此真言。置亡人尸上。或骨上。甚妙。故偈云。真言梵字触尸骨。亡者即生净土中。见佛闻法亲受记。速证无上大菩提。

经言。若有众生。其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。数如微尘。满斯世界。身坏命终。堕诸恶趣。诵此真言。加持土砂。一百八遍。散亡者尸上。骨上。或墓冢上。彼所亡者。若在地狱。饿鬼傍生。修罗等中。以此真言神通威力加持土砂之力。应时即得光明及身。除诸罪报。往于西方极乐国土。莲花化生。更不堕落。直至成佛。

准上所言。由持明者发心之半面工作。即能令彼十恶道鬼。同生西方。其殊玄特妙。更超过净土门中之由“信愿行”三法。乃得生西。为更妙上加妙矣。自然更难令人生信。予近有一事。略可证明佛说之不虚者。略志如次。

癸酉九月。有川西资中县老友。郭李良君等多人。迎予赴县说弥陀法。彼有商人乔姓。先即赞叹欢喜。乃予因他友预函来访。迟期七日成行。而乔死。予闻悯之。非助生西土。不足以答其赞佛之雅意。为彼持上咒。咒碎米。令撒于墓上。而闻者兴起相索。就中有郭君之胞侄女。适姓唐。其夫为科举中人。早死。唐郭氏。持咒米撒其夫墓即日返。遇彼宿信之瑶池教佛堂中。有人放阴问事。彼被术者云。兹过某处。见一人如唐大老爷。但何以服僧衣。戴僧帽乎。而且独作悲啼状者。术者令询之。据答云。困我半生并无特恩于妇。今乃为我,作大提携。感激而悲耳。并嘱之曰。汝千万为我带个口信。修持门中。毕直求生西方。是真不误。不可他修。聊以报也。(因其妻信瑶池教故)唐郭氏闻之大喜。彼即长素念佛矣。有发救亡胜心者。宜依予法。多咒碎米。令多人持撒于冢。及祖坟。普令生西。同成正觉。予于彼咒。并无传承。亦未专修。只每日早晚供佛时。必诵七遍。或三遍而长持耳。」(录自《佛学半月刊》五卷二号及《应用唯识学决定生净土论》)

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:出自密部,其功德威神不可思议。新亡眷属或一切亡灵,若得此咒轮加持,敷盖胸部,决得灭罪离苦,顿超六道,往生莲邦。

此三张咒轮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,然一般多先放置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,次放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,而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。放置时,三张重叠即可,不必参差或摊开成扇形。

如欲土葬,尚未更衣即可先将三张咒轮置其胸前,如此便有无量功德。倘未气绝,而已行助念,亦可先放,俟助念二十四小时,衣衫更换毕,仍置于胸前。

拟采火葬者,于盖棺前应先将咒轮取走,垂直对胸部,置放棺盖上,用一稍有重量之物压住,使其固定。火化时,此三张咒轮须取走,等火化后,撒完金光明沙,再置咒轮于骨灰上。亦即,此三张咒轮系置于骨灰坛内。若亡者已往生多年,骨灰坛无法打开,可徵求寺院住持同意,将咒轮放置于骨灰坛上,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,俾不被吹走即可,唯固定物以透明为宜。

往生被

往生被又名「陀罗尼被」。其来源非出自《大藏经》,而系明季密宗盛行,金刚上师为慈悲救世故,集诸佛密咒,以梵文(或藏文)书于布帛,犹似坛场、《藏经》,倘经加持,其效力更不可思议。将此被覆盖亡者遗体,能令其消业灭罪,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,可免亡者遭宿世冤家、魔障损恼。此物虽极珍贵,然当时市井并无流通,李炳南老居士曾言:「(此被)或由藏地传入,但知于前清时代,二品以上王公大臣命终之后,由朝廷敕赐,而普通官民不得擅用,今则无禁矣!」

陀罗尼之真实境界,字字句句皆诸佛无相法身,唯佛与佛能知,然其威神力,则可普被众生。

往生被色泽为金色,展开约比人高,使用时须盖对方向,有「南无阿弥陀佛」字样者在上。一般而言,只须盖至胸部即可,不必从头覆盖。又市面流通之「莲花被」,仅上印莲花图样,并无加持力,其作用在看似美观庄严而已,与往生被大不相同。若病者坚持欲盖莲花被,可在莲花被上加盖往生被。

此被虽名为「往生被」,乃系方便之称谓,因其作用非仅限于往生时,即令平日亦可使用,兼有消灾解难之功,甚或鬼魅魍魉缠身,亦颇有效应。近年旅游风气盛行,不妨随身携带,或置放投宿之旅馆,期能快乐出门,平安回家。缠绵旨病榻,饱受病苦者,亦可使用。

请回之往生被,平日应摺好,安置腰部以上之佛桌、抽屉,或择佛堂、清净处供养,早、晚课时请出,念往生咒二十一遍加持之。

从古迄今,因盖往生被而往生时面貌安详、脸色红润,犹胜生时者,不可胜数,佛力不可思议由兹益显。若亡者行持精严,生死自在,毋须藉助往生被、咒轮及金光明沙,自是甚佳,然我辈为生死凡夫,既有因缘得知此宝,何妨一试!上述三物(金光明沙、咒轮、往生被)应于平日预先备妥,莫待临欲用时四处求告。

前已述及,往生被盖至胸部即可,但若死相难看,如:车祸、意外等,死状凄惨,不忍卒睹者,可覆盖至头顶。拟火葬者,在尚未断气时,即可为其覆盖(先撒金光明沙,次放咒轮,再盖往生被),俟助念完,掀开往生被,更衣毕,依旧覆盖之。遗体放进棺内,往生被亦随之入棺,直至即将盖棺、火化,方可将往生被取出、摺好,俟骨挟放入骨灰坛内,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,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。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,可将之摺为小块,放入骨灰坛内。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,始置之坛内,以免余温过高,致往生被损毁。在此之前,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,再放往生被。所投影处,即有无量功德,可超度亡者。

土葬时,往生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,盖棺后,再随棺入葬。

病者临危吐血,或身体溃烂、肝癌,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,可置于头边或脚后,不可火化,因往生被上有咒轮、佛号,焚毁有过。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。

◎车祸或意外死亡,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。

◎大量吐血,致往生被沾满血迹。

若不得已而火化,当以恭敬心为之,火化时持念「阿弥陀佛」佛号。

往生被不慎弄湿,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,待湿被晒干,再铺于新被下。土葬时,依此次序放入棺内。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。

捐赠器官

所谓「菩萨一切悉舍」,吾人临终是否可将色身各器官,捐赠病厄之人,或留作医界实验?据印光大师所言:「念佛之人,若已证道,则临命终时,任彼刀割香涂,了无动念之事,则无所谓为损益也。若只有修持之力,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,则临终得人助念,即可决定往生。若遇无知眷属,预于未死以前,为之洗沐换衣,令其搬动受苦,纵不受苦,一经搬动,心便不能归一于佛……便与佛不相应,欲得往生,莫由也已。」

至于医学界之「死亡基准」有四:

1、全身死亡:俗谓「心脏死」,乃传统医界所使用之基准。当病者无呼吸、心跳停止且无角膜对光反射(瞳孔涣散、放大)谓之。

2、无法回复意识:病者绝不能回复意识。此基准内容较为模糊,故不被采用。

3、脑上部死亡:患者呈现无思考力、无理性及无自我意识之状态。此基准内容亦模糊,故不被采用。

4、全脑死亡:此即所谓「哈佛(Harvard)基准」,乃哈佛大学请专家于一九六八年拟定,其认定死亡之标准包括:对外部刺激完全无感觉、无呼吸运动、无反射,且于间隔二十四小时所作之脑波检查,呈现几乎平坦之脑波像。此时,脑虽已死,但其他器官,如肺、心脏等,皆可以各种方式使其功能继绩维持。若欲移植器官,则须在此时进行。

倘修行功深,于色身毫不执着,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,乃菩萨行径,确值吾人赞叹,但须认知,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,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,将该器官生生取下。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,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,自可行菩萨道。若以一念慈悲,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,致生瞋心,堕地狱,岂非有违初衷?

或谓曰:「佛教徒执着色身如是,焉得慈悲之旨?」细究之,此非发心与否,而系能力问题,能力可及,自不待言。能力不及,何若安详往生,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,斯时神通具足,又可以善巧方便,广度众生,远较捐赠器官,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。

安乐死

植物人是否应施行安乐死?此问题争议颇多。据《瑜伽师地论》所载:「由能执受诸根大种识故,令彼诸根大种,并寿并暖,与识不离身为因而住。」植物人六根虽未能正常运作,但仍持续生命现象,即表其对色身、亲情强烈执着,取走维生系统,无异杀生,且其与家属业缘未尽,以人为方式,强迫结束生命,此未了之业缘,自必留待来世。故应俟其业报已尽,自然死亡为宜。若病者耳根未完全失去作用,可以言语沟通,令其放下诸般执着,或为其助念。

慧律法师讲述·编撰

《临终备览》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《临终备览》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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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文

第一章:关于死亡

第二章:灵魂是否存在

第三章:中阴身

第四章:正确临终处理

第五章:助念

第六章:断气后处理原则

第七章:如何利益亡者

第八章: 设置灵堂。

第九章:殓、殡仪式

第十章: 葬礼

第十一章: 僧伽临终及善后

第十二章: 往生实例

第十三章: 结语

临终切要

附录一 助念通告

附录四 佛教挽幛吊唁词

第二章 灵魂是否存在
灵魂的探讨

既知处理死亡之重要,当探讨何谓‘灵魂’、世间人所谓‘鬼’是何所指,此二者是否存在,及其相互关系。

今言‘灵魂’,乃民间惯用说法,就佛教专有名词,应称‘第八意识’。精神主体有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(第六意识)、末那识(第七意识)、阿赖耶识(第八意识)等八种。前五识仅有了知外境之作用,第六意识则以一切诸法为所缘,以末那识为所依。末那识为我辈凡夫妄起我执之根本,以阿赖耶识为所依,故我执极重。阿赖耶识为前识之根本,我人之根身及宇宙,皆由其所变现。我人一切善恶种子,皆藏于阿赖耶识,故又名‘含藏识’。念头有二:一为可控制、可直接感受者,如:欲喝茶而掀杯盖,此系‘粗浅意识’;另一为无法控制者,如:作梦、睡着复能醒来,此属‘微细意识’,亦即第七、第八意识。清净本性,尽虚空,遍法界。若一念不觉,迷则称‘意识’。就生理学角度而言,意识接近吾人所谓‘神经系统’。

至于‘鬼’者,中国儒家思想曰:‘人死为鬼。’然则人死果真必为鬼乎?实则不然。六道轮回中,鬼道仅占其一,故人死未必为鬼,亦有升天、入阿修罗道或下地狱等可能。

鬼道众生,居遍诸趣,随所生处,而受其形,或居海渚,或在山林,或似人形,或似兽形。以业力因缘,不闻浆水之名,所见清水,皆成脓血,不得饮食,饥渴难当;且常为刀杖驱逼,恐怖非常。此皆前世谄诳心意,造作中品十恶,感得此身。

灵魂实验室

英、美二国以科学研析灵魂学由来已久。牛津、剑桥、哈佛等知名学府,均有学者埋首于此项研究。英人为了解灵魂之存在,研发一特殊仪器,任何光圈透过高频率摄影,皆可显现于银幕中。一名醉汉驾车超速,发生车祸,俟宣布急救无效,随即将此人送至实验室。透过该特殊摄影机,以录影方式,全程拍摄醉汉断气过程。其心跳、脉博及呼吸皆停止时,银幕上有光圈浮起,画面异常散乱,无法集中,处极端动态之状况,意味醉汉神识抖动不停。此系酒精麻醉神经系统,心识迷糊所致。其神识脱离肉体时,以酒醉故,茫茫然不知所向,遂呈抖动、散乱状态。类此死亡,就佛教而言,当堕三途。饮酒致死,来世投生至愚痴之处。

继而将一有宗教信仰者(欧洲多为天主教、基督教),送至实验室。此人断气时,亦有一光圈浮起,移动速度缓慢而略有抖动。此时,由家属在旁唱圣歌、做祷告,光圈遂逐渐上升。此表亡者内心获安慰,渐趋平静。基于对上帝之虔诚信仰,心有所托,即令面对死亡亦不恐惧,精神集中,为可喜之现象。

另一接受实验者,系无宗教信仰。亡者灵魂脱离肉体时,家属在旁哀号哭泣,原本上升之光圈遂开始抖动,继而下沉,此乃执着之故。由此可见,家属于亡者身旁啼哭,势必影响亡者神识之升沉。唯中国固有传统观念,若非惨号哀泣,即视为不孝。殊不知哭泣影响神识投胎至剧,与其徒具形式,以哭泣表达孝思,何若念佛助亡者安详往生。

一位女病患因内脏大量出血,被送至芝加哥医院。彼脱离体外,飘浮于色身上方,目睹医护人员为自己进行急救,遂抓住医师手腕,告以:‘不用紧张,我已经没事了。’然医师似毫无所觉。其中一名医师,叙述一则有辱病患之笑话,令彼甚为愤慨。三小时后,彼回复意识,告知众人脱体时所见所闻,众皆惊诧莫名。可见神识固已离体,对周遭环境所发生之事依然清清楚楚。

日籍医师松本曾罹患肺结核,遂于横滨医院接受肋骨切除手术。此种手术系由美国引进,藉由肋骨切除,对肺施加压力,以消灭结核病巢之空洞。手术过后,以沙袋置于胸部止血。由于其自行取下沙袋,不意胸部竟大量出血而陷入昏迷。松本医师忆及当时情景,谓:‘我自病房天花板向下俯瞰,见一瘦削、苍白男子,奄奄一息躺卧于病床上,似已回天乏术。该病患身旁有一头顶微秃之老妇哭诉道:‘你亦欲弃我而去吗?’凝神细视,竟是外婆。我心中正感狐疑,复发觉该患者竟是自己。’松本父母双亡,由外婆抚养长大,倘松本不治,外婆势必孤单度其晚年。松本冷静旁观,但见外婆哀伤啼泣,甚感不忍,遂极力安慰外婆,外婆似彷若未闻。松本自天花板缓缓降落,与自己色身合而为一,始回复意识。事后,松本向外婆求证:‘外婆,您头顶是否有一处秃头?’外婆甚是惊讶,道:‘你何以得知?为不欲人见,我以周围头发覆盖秃处,若非由上方近处俯视,绝无法得见。’一般患者之濒死体验,或可斥为无稽之谈或幻觉,以松本之科学素养及所受之医学训练,自具极高可信度,哭泣致令亡者不安,乃必然之事。

尚有一因车祸丧生者,推入实验室后,其光圈久久不散,此为亡者执着色身所致。究其缘由,有二种可能:一为此人灵魂虽已脱离色身,然以意外猝死,未及交代后事;二为执着钱财或某物,致恋栈不去。

修行与否,关系神识之明暗。实验室曾针对瑜伽行者进行实验,该瑜伽行者于实验室内打坐入定,彼时,银幕呈现一片光明,所摄照片,行者头顶大放光明。实则人体为一磁场,周围皆有光圈笼罩,唯常人亮度有限,不若行者明亮。

神识与色身之关系

据闻人死后,灵魂脱离肉体,然于己之色身清晰可见。笔者于就读大学三年级时,亦曾有类似经验。彼时因身体不适,呼吸困难,遂卧床小憩。蓦觉自己向上瓢浮,浮至屋顶,一转身,乍见自己色身犹卧在床,心中大为惊疑,即合掌念佛,灵魂方回至色身。笔者当时十分清醒,上述经历绝非梦境。故知,人类色身虽已死亡,神识并未随之而亡。

一濒死经验者,述及其死亡经历。此人因驾车不慎,致人车全毁,其神识脱离色身,飘浮于空中,见诸人于车祸一事争论不休,遂上前对警方说明车祸始末。讵料,众人皆充耳不闻,无视于彼之存在。彼于己之色身亦清晰可见,神识则迅即穿越一幽深而令人窒息之漫长隧道。

众所皆知,人生前体重较死后为轻,足见灵魂并无重量,且以其具活力,致体重更轻。

今取一塑胶袋,内注热水后,急速密封。置放一日,塑胶袋外观及重量并无不同,差别仅在热量之有无。昨日之塑胶袋具热量,今日则否。人体具热气,即因第八意识之执持。倘神识脱离,色身即成为一具躯壳。

几则例证

英国海军少校朴顿至美游历,借宿友人书房。夜半有人轻声低吟,歌词字字分明。起身探寻,并无所获,继而回床,歌声又起,遂问:‘是谁?’,一女子低声答道:‘是莎娜。我自唱歌,与你何干?’语罢,歌声又起。翌日,朴顿将此事告知友人。友人当夜亦至书房就寝,果闻歌声,乃其亡妹莎娜生前偏爱之歌曲。后经美国灵学会将此歌声灌录成唱片入档。据言,此歌声较常人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。

《死的研究》曾载灵媒施法时之异象。每于施法时,灵媒面前桌案在众目睽睽下,腾空而起,离地约二尺高,历时二、三十秒而不坠,如是反覆数百次。某次,内室小桌亦腾空外飞,落于施法之桌案。灵媒施法,必有一、二种乐器无人自鸣。某次,一只小鼓自行敲击,飞至灵媒头顶,又停落于内室。一次,灵媒右侧之监视人,忽觉有人拍其肩,遂回顾,见一人影逐渐淡化,薄如轻烟,移至内室而隐没。某次,灵媒手足被捆绑,未几,出现一白手,将绳解开。灵媒再请人缚其手足,白手又将绳解开,掷向一旁观者。某次,有人将菸盒置于桌上,菸盒即自动开启,菸亦飞至彼口中。

某女不堪继母凌虐,自缢而死。尔后,其闺房时有怪事,遂请道士作法,幽囚其灵。唯此法时效为十二年,期满,鬼魂仍不时附于其妹身上,哭诉死后之苦。某次,正值其妹临盆,亡者忽附其身,要求家人做佛事,为其超度。其妹夫斥为迷信,并未答允,婴儿迟迟无法生下。至应允后,方顺利产下一子。

江苏蒋某服毒自杀,附其妻身,哭诉曰:‘吾不该死而死,被判入枉死城,火床铜柱,惨苦万分。’

镇江人张大,旅居扬州,因病客死异乡。阎王谓:‘抓错了人。但汝既来此,可捎信回阳间。’遂令一鬼兵导览枉死城。张大见众鬼魂,舌长尺许,自谓系吊死鬼;又见诸鬼魂,身体肿胀,衣衫尽湿,自称系投水而死;又有鬼魂或无头、或断喉、或七孔流血,皆自栽身亡或服毒自尽者。每年同日同时,必重新经历同样死法。彼皆同声曰:‘生前以一死为了事,焉知死后痛苦更甚,后悔莫及!’张大问鬼兵:‘此等鬼魂何时得投胎为人?’答曰:‘人身难得,不知珍惜,辜负父母养育之恩,大大违背阎王为善做人之主张。又因为自裁,致使阳世亲眷遭司法诉讼,可谓害人不浅,恐难投胎为人。’张大将所见回报阎王,阎王曰:‘汝回至人间,可将此事公诸于世。’语罢拍案,张大乃悠然苏醒。

由上述实例可知,并非肉眼得见者即存在,不得见者即不存在。其实,可见之物未必有,不可见之物未必无。如:空气、电子、分子…等,虽不得见,却未能否定其存在。海市蜃楼虽可见,并非真有。故知可见与否,并非存在与否之标准。透过实验证明,灵魂存在乃毋庸置疑者。吾人虽未历经死亡,然依据经典所载,亡者断气时,其感受犹在,故临终处理是否得当,影响至剧。

慧律法师讲述·编撰